簡介
和聲大調由於是把自然大調的第六級音降低一個半音或將和聲小調的第三級音升高半音。其調式音階的結構為:“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半音、增二度、半音”,任何能構成這種結構的音階都一定是和聲大調式。
我們可以取任何一音為主音,然後向其上方按結構的順序排列而得的調式音階,即為和聲大調式(亦稱和聲大音階)。我們可將和聲大調式的音階結構歸納為“全全半全半增半”來記。這時,半音的位置出現在調式音階的第三個音與第四個音之間、第五個音與第六個音之間以及第七個與第八個音(音高比第一個音高一個純八度)之間。
特徵
第Ⅵ級音與第Ⅶ級音之間的增二度(小三度)是和聲大調的特性音程。同時它還有第Ⅲ級與第Ⅵ級之間的減四度音程也是該調式的特性音程。因此,和聲大調中可以使用下屬小三和弦,或帶有降Ⅵ級音的減七和弦以增強樂曲的憂鬱感。
旋律性
因為在和聲大調音階中出現增二度音程,故旋律性很弱,在歐美音樂中是禁用的。但和聲大調音階在哈薩克族自治區、伊斯蘭國家以及爵士樂中套用廣泛(如:利比亞國歌《真主最偉大》)。
和聲大調
和聲大調由於是把自然大調的第6級音降低而得來的,那么與第6級音相鄰的音程關係就隨之發生了變化。其調式音階的結構為:“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半音、增二度、半音”,任何能構成這種結構的音階都一定是和聲大調式。
我們可以取任何一音為主音,然後向其上方按“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半音、增二度、半音”的順序排列而得的調式音階,即為和聲大調式(亦稱和聲大音階)。我們可將和聲大調式的音階結構歸納為“全全半全半增半”來記。這時,半音的位置出現在調式音階的第3音與第4音之間、第5音與第6音之間以及第7與第1音之間。
第Ⅵ級音與第Ⅶ級音之間的增二度是和聲大調的特性音程。同時它還有第Ⅲ級與第Ⅵ級之間的減四度音程也是該調式的特性音程。
需要注意的是,和聲大調音階這個概念並沒有出現在大多數西方樂理學教科書中,其一般會被認為是一種民族調式而非大調的一種。但是和聲大調是客觀存在的,並且在爵士樂中有較多的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