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長入社會主義

和平長入社會主義是第二國際修正主義者關於壟斷資本主義性質、特徵及其趨向的一種論斷。它認為,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高度時,其生產關係內部已有新經濟制度的萌芽在滋長,故只須通過立法途徑採取些微改良措施,即可使其改變自身性質而向社會主義進化,不必經過無產階級暴力革命。伯恩施坦在其《社會主義的前途和社會民主黨的任務》等一系列著作和文章中,對“和平長入社會主義”論作了全面的論述。

他以帝國主義最初階段的某些現象反對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的科學分析; 宣揚“股份資本民主化”和“資本主義適應論”等論調,否定馬克思主義關於資本主義必然滅亡的論斷。在此基礎上,他提出在資本主義進入帝國主義階段時,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內部已出現了新的經濟、政治“萌芽”,如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工人消費合作社、資本主義國家干預經濟生活和實行企業的國有化、市政當局採取的改良措施及舉辦公用事業和慈善事業、勞資契約和勞動立法等等。他把這些統統說成是社會主義的因素,並認為在生產力大大提高的同時,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制也發達了起來,階級鬥爭越來越採取“溫和的”、“文明的”和“人道的”形式,依靠普選制和民主制就已經能夠改變資本主義的性質了,因而只需要資產階級國家採取某些民主的改良主義措施,資本主義就可以不經過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而自發地“和平長入”社會主義。這些措施包括,在政治上,通過議會的“合法手段”來“改造國家制度”; 在經濟上,爭取實現“社會對經濟生活監督的擴張”,使資產階級企業服從“公共利益”,“從私人管理轉入公共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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