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命案現場重建是近些年來警務學最為關注的問題。這是因為,一方面,在日常實際工作中,經常要面臨或者面對除了死亡原因等法醫學專業以外的,又與現場和死亡相關的其他問題的挑戰;另一方面,為了公安機關的法醫技術人員,更好地將專業技術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為偵查破案發揮更大更直接的作用,在這方面,犯罪現場重建特別是命案現場重建,也許是公安機關法醫關注的一個新的視角。
歷史
現場重建作為一個概念被明確提出,大約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的美國。在西方已開發國家,警察部門中一般設有專門的現場勘查部門和專門的人員,嚴格地說,這些人員是警官而不是從事檢驗鑑定的技術人員。
方法
通常,可以使用DNA檢驗,血液檢驗,作案手法等方法來完成命案現場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