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能職責
全站下設測報防治科、農藥科、檢疫科、辦公室。現有職工14人,專業技術人員10人,其中推廣研究員1人,高級農藝師3人,農藝師4人,助理農藝師1人,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
二、執法內容及依據
1、農藥管理
負責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的農藥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包括農藥質量市場抽查檢驗、農藥殘留監測、農藥殘留試驗、農藥質量檢測、農藥檢測業務指導。
執法依據:
《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2、植物檢疫
農業植物有害生物疫情監測與管理、疫情封鎖控制、調運檢疫和產地檢疫。
執法依據:
《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內蒙古自治區植物檢疫條例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三、行政執法監督、投訴方式
法人代表: 陳 靜
單位地址: 呼市鄂爾多斯大街迎春巷3號農牧業局辦公大樓503、504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