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遼寧新民人,197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2005年5月起任水利部黨組成員、副部長。2012年7月任環境保護部黨組成員、中紀委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組長。第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
個人經歷
1954年生於遼寧新民
1971年12月在遼寧省盤錦地區插隊
197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4年9月後在大連理工學院水利工程建設專業學習。
1977年9月後在遼寧省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工作。
1983年9月後在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工作。
1989年4月後在水利部水管司工作。
1996年12月後任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副局長。
1997年11月後任水利部水管司副司長。
2000年2月後任水利部辦公廳副主任。
2001年3月後任水利部人事勞動教育司副司長、司長。
2005年5月起任水利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2012年7月任環境保護部黨組成員、中紀委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組長。第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
主張
完善水利法制 服務水利發展 促進社會和諧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水利法制工作,強化水利依法行政,為全面推進可持續發展水利提供政策支撐和法制保障。
(一)深入學習,進一步提高認識,正確把握水政工作在推進可持續發展水利、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堅持正確的方針和理念,正確把握水政工作在推進可持續發展水利、構建和諧社會中的方向和使命 。
(三)探索科學合理的工作方法,講求公正,增強水政工作在推進可持續發展水利、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
(四)探索有效的工作機制,提高水政工作在推動可持續發展水利、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制度化和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