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榮廣[福建龍巖市長汀縣國家稅務局原黨組書記]

周榮廣[福建龍巖市長汀縣國家稅務局原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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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榮廣,男,1964年6月29日出生於福建省連城縣,漢族,本科文化。 曾任福建龍巖市長汀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3月,違紀被查。 2016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執行逮捕。 2017年1月20日,長汀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元。

人物履歷

2004年5月12日,任連城縣國家稅務局副局長,分管計畫徵收科、稽查局等工作;2013年8月12日任長汀縣國家稅務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3月15日,據福建龍巖市紀委網站訊息,福建龍巖市長汀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周榮廣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因涉嫌受賄於2016年3月22日由長汀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並由長汀縣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經龍巖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次日由長汀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一審宣判

被告人周榮廣被控受賄一案,長汀縣人民檢察院於2016年9月14日以汀檢公刑訴[2016]272號起訴書向福建省長汀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1月20日,長汀縣人民法院一審刑事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周榮廣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元,限於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

二、被告人周榮廣退出的贓款人民幣四十五萬三千六百四十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判決生效後,由暫扣機關中共長汀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執行。)

三、扣押在案的贓物“歐米茄”手錶一塊、“龍鳳呈祥”金幣二枚、金幣四枚、玫瑰花狀黃金掛飾一件,予以沒收,變價款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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