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秋,他帶頭參加當地的土地改革運動,被推選為時屬五河縣的後鄉村村長。1953年冬,他聯繫村里18戶農民,辦起具有社會主義萌芽性質的農業生產互助組。1956年春,他以互助組為基礎,聯合村里其他兩個互助組,在後鄉村又辦起一個擁有108戶、646口人、1615畝耕地的前進農業生產合作社,任社長。為了辦好農業合作社,他利用當地資源優勢,興辦工副業,增加農業社經濟收入,一時成為全縣農業合作化的一面旗幟。1956年2月,他被評為全國農業勞動模範,光榮出席在北京召開的全國農業勞動模範表彰大會,與黨和國家領導人合影留念。1958年秋,全民大煉鋼鐵運動開始,他被抽到五河縣在鳳陽縣臨淮關煉鋼基地工作。不久,“鋼鐵元帥”下馬,他被上級安排到濉溪縣林場當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