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履歷
1971年7月~1975年10月在原江陵縣將台糧管所工作;
1975年10月~1978年8月在原江陵縣九店公社工作;
1978年宮月~1980年8月調原荊州地區中級法院任辦事員;
1980年8月任原荊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助審員;
1982年5月任原荊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986年12月任原荊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庭長;
1995年12月任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庭長。
1984年3月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記大功一次,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事廳晉升一級工資;
1984年4月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記功一次;
1985年3月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雙先”會,並被授予全國法院先進工作者稱號;
1989年1月被榮記三等功一次;
1991年4月被榮記三等功一次;
1995年2月被湖北省人民法院授予省優秀法官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