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玲

職業生涯

1974年12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廣州軍區桂林陸軍181醫院服役。1977年8月,轉 至廣州軍區軍醫學校學習。1980年4月,調至廣州軍區宜山32野戰醫院工作;6月,調 至瀋陽空軍第22飛行部隊工作。 1982年1月,轉業復員到曲阜市人民法院工作,歷任 書記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等職務。

個人榮譽

走上審判工作崗位二十多年來,周代玲始終堅持“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宗旨,愛崗敬 業,無私奉獻,勤勉工作,恪盡職守,在平凡的崗位上忠實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圓 滿完成了刑事審判任務。 曾十多次被濟寧、曲阜兩級市委評為先進工作者,先後5次 榮記三等功,多次被濟寧市評為“嚴打先進個人”和授予“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 1999年,她被山東省高院評為山東省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2001年,被山東省高院 記二等功一次;2003年,被評為濟寧市“巾幗崗位明星”,並被授予山東省“嚴打” 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04年,被授予山東省優秀女法官稱號;2005年,被濟寧市授予 “優秀法官”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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