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天鳳①元年,琅琊海曲有呂母②者,字為縣吏,犯小罪,宰③論殺之。呂母怨宰,密聚客,規以報仇。母家素豐,資產數百萬,乃益釀酒,買刀劍衣服。少年來酤④者,皆賒與之,視其乏者,輒假衣裳,不問多少。數年,財用稍盡,少年欲相與償之。呂母垂泣曰:“所以厚諸君者,非欲求利,徒以縣宰不道,枉殺吾子,欲為報怨⑤耳。諸君寧肯哀之乎!”少年壯⑥其意,又素受恩,皆許諾。其中勇士自號猛虎,遂相聚得數十百人,因與呂母入海中,招合亡命⑦,眾至數千。呂母自稱將軍,引兵還攻,破海曲,執縣宰。諸吏叩頭為宰請。母曰:“吾子犯小罪,不當死,而為宰所殺。殺人當死,又何請乎?”遂斬之,以其首祭子冢⑧,復還海中。……時呂母病死,其觽分入赤眉、青犢、銅馬⑨中。
注釋
①天鳳:王莽建立“新”朝後所用年號之一。②呂母:女,琅琊海曲(今日照)人,是一個財產俱豐的富戶。③宰:官名,這裡指縣令。④酤:買酒⑤報怨:報仇雪恨。⑥壯:欽佩、讚揚。⑦亡命:流亡、逃亡。⑧冢:墳。⑨赤眉、青犢、銅馬:新莽末年農民起義軍的名稱。譯文
天鳳元年,琅琊海曲有個叫呂母的人,兒子是縣吏,犯了個小罪,縣宰就把他殺了。呂母怨恨縣宰,秘密地召集人手,計畫為她兒子報仇。呂母家中向來有錢,有數百萬的資產,於是她釀好酒,買刀劍衣服。有青年人來要酒的,都給了他們。看他們中衣冠不整的,都借給他們衣服,不問多少。幾年後,錢漸漸用完了,青年人們要報答她。呂母哭著說:“我給你們厚待的原因,不是要好處。只是那縣宰不人道,把我兒子冤殺了,我要報仇。你們能夠同情我嗎?”青年人們知道了他的意思,又平常受她的好處,都答應。當中勇敢的人自稱猛虎,就聚集了幾百人,和呂母到海中去,召集亡命之徒,有了幾千人。呂母自稱將軍用兵攻破海曲。抓住縣宰。小兵們都為縣宰求情。呂母說:"我兒子犯了小罪,不該死,你就把他殺了。殺人罪該死,又求什麼情呢?”就把縣宰殺了,用他的頭祭兒子的墓,回到海中去了。……到了呂母病死後,她的士卒分別加入赤眉、青犢、銅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