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中共呂梁市委、呂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呂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設立呂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呂梁市委、呂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呂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呂發[2009]32號),設立呂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增加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職責,承擔市直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職責。

(二)加強市直機關事務管理、保障、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關於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機關後勤體制規劃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機關事務的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機關後勤系統先進單位、個人的評比和表彰工作;指導市內公務接待工作。

(二)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有關工作。

(三)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及其相應土地權屬的統一管理,組織實施辦公用房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調配、統一維修;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基本建設、維修計畫的編制和申報;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選擇實施機構;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集中住宅的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使用國家劃撥和徵用的土地以及利用財政資金投資興建、購置的住房及相應土地的權屬管理;負責市直機關周轉住房、廉租房建設及危房改造的組織實施工作;按有關政策擬定市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等有關部門公務用車的統一管理;承擔市委、市政府領導和有關市級領導日常公務用車以及全市大型會議(活動)的用車服務;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定編:配備、更新和報廢工作。

(六)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及有關市級領導行政經費預算和支出管理;制定政府採購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相關採購項目。

(七)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直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八)負責對機關大院及所轄住宅治安、警衛、保衛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武警、駐地公安共同搞好機關大院及市級領導駐地的安全保衛、警衛和消防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大院內大型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公安部門搞好機關大院信訪秩序維護工作。

(九)負責市直機關後勤綜合服務管理工作。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通訊、來客接待等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辦公用品的購置及單身領導宿舍家具、電器設備配備;負責全市機關後勤系統先進單位、個人評比和表彰工作;負責機關各類辦公用品及本局所需物資物品的購置、保管、發放;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市內公務接待相關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社會保障、教育培訓、考核和技能考評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老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財務科

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和有關市級領導以及局機關的行政經費預算和支出管理;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辦公用房大中修及專項維修、公共機構節能等經費的管理並組織預算執行;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擬定局機關各項財務收支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所屬單位財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工作。

房地產管理科

負責市直機關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的組織協調、立項報建及組織實施的審核監管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使用國家劃撥和徵用的土地以及利用財政資金投資興建、購置住房及相應土地的權屬管理;負責審核房屋維修計畫,分配並監督檢查維修經費的使用情況;承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住房保障工作;指導市直機關集中住宅區域物業管理;負責擬定住房分配方案;負責所轄住宅區住房檔案管理;按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市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

車輛管理科

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等有關部門公務用車的統一管理;負責所轄車輛年度費用的編報和審核監管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定編、配備、更新和報廢工作。

資產管理科

負責市直機關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及相應土地權屬的統一管理,組織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基本建設、維修計畫的編制和申報工作。

保衛科

負責對機關大院治安、警衛、保衛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武警、駐地公安等部門共同搞好機關大院及市級領導駐地的安全保衛、警衛和消防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大院內大型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指導所轄住宅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公安部門搞好機關大院民眾上訪秩序的維護工作。

人員編制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8名,工勤人員編制為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8正(含紀檢副組長或監察室主任科級職數1名)2副。

其他事項

(一)節能減排職責的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市節能降耗工作;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全市污染減排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具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具體負責建築節能工作和城鎮生活減排有關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交通運輸節能工作;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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