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危害試驗

吸入危害試驗是急性吸入毒性試驗的一種,用以評價外來化合物的吸入中毒的危害性。實驗動物首選大鼠,每個接觸時間組至少10隻動物,雌雄各半。

吸入危害試驗是急性吸入毒性試驗的一種,用以評價外來化合物的吸入中毒的危害性。實驗動物首選大鼠,每個接觸時間組至少10隻動物,雌雄各半。接觸濃度和時間應是實驗條件下可能達到的最大值,最長染毒時間為7h,如出現死亡,應縮短染毒時間重新試驗,直到在染毒期或觀察期不再出現死亡。觀察期14天。應記錄死亡動物數、死亡時間、毒性反應以及病理學檢查等結果。如吸入染毒7h無死亡,說明可能不存在急性吸入危害;如染毒1小時出現死亡,而染毒10分鐘無死亡,說明在吸入危害;如染毒10分鐘立即出現死亡,說明有嚴重的吸入危害。如存在任何程度的吸入危害時,應進行急性吸入毒性試驗,以測定LC50。本試驗相當於急性預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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