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簡歷
1992.09—1995.07西南工學院(現西南科技大學)礦物材料專業學習
1995.07—1997.07敘永縣落卜鎮鎮長助理;(期間:1996.10—1996.12在省委黨校選調生班學習。)
1997.08—1997.12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幹事
1998.01—1998.08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科員
1998.09—2001.08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組織處工作,1999.09起任副主任科員;(期間:2001.03—2003.07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大學畢業。)
2001.09—2003.11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組織處副處長,2002.12起任主任科員;(期間:2002.04—2003.04下派合江縣委組織部任副部長。)
2003.12—2004.12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
2005.01—2007.02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處長;(期間:2005.03—2005.06在北京大學研修班學習。)
2007.02—2008.02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幹部二處處長
2008.02—2010.11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部務委員、幹部二處處長;(期間:2005.09—2008.06在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函授研究生學習。)
2010.11—2013.07中共古藺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直機關工委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2013.07—至今中共古藺縣委常委、副縣長(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黨組成員、縣行政幹部學校校長
分工負責
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財稅、安全生產、社會保障、金融、國資、法制、應急(人防)、信訪、保密、國防動員等工作。聯繫縣人大、縣政協工作。分管名酒名鎮管委會、縣政府辦、財政局、人社局、安監局、檔案局(縣誌辦)、法制辦、應急辦、信訪局、金融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台辦、政務服務中心、國資公司等單位。聯繫人武部、國稅局、地稅局、人民銀行、工行、建行、農行、農發行、瀘商銀行、農商行、郵儲銀行、郵政局、保險公司等單位。協助縣長分管監察、審計、人力資源、編制等工作 。
處分決定
為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並取得成效,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國務院部署開展了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時,審計署對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針對督查和審計中發現的古藺縣以虛假檔案取得中央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的問題,省政府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了全面深入調查。經查,古藺縣違反規定,在部分非煤礦山尚未完全關閉的情況下虛構已關閉的申報檔案,取得中央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2351萬元。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核查問責的通知》(國辦函〔2015〕83號)精神,瀘州市對古藺縣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和問責:給予主要責任人古藺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吳極行政記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