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朝清

吳朝清(1945年—),男,湖北省襄樊人,畢業於中南財經大學會計專業,現任湖北騰飛化工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

基本信息

簡介

1968年畢業於中南財經大學會計專業。曾任襄陽縣農藥廠主管會計、襄陽化工總廠財務科副科長、科長等職、曾任湖北騰飛化工集團公司紀委委員、現任該公司副總會計師。在公司工作期間,參加討論制定了公司內部的定人員、定產量、定質量、定消耗、定安全及核算可比產品成本降低率的“五定一核算”責任制:“五費合一”、“定額上交,自負盈虧”、“百分考核”等經濟責任制、親自製定推行目標成本、目標利潤的管理辦法。嚴肅、認真執行財務、稅務管理制度。參加組織會計工作達標、升級及會計檔案、內部銀行準備、驗收工作、親自考核兌現各種責任制、公司收到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公司1990年被化工部授予“企業管理先進單位”、財務科被省財政廳評為“會計工作二級單位”。會計檔案經省檔案局驗收合格。1987年、1988年連續兩年他被襄樊市燃化局和襄樊市燃化工業會計學會評為燃化系統“雙增雙節”先進個人、財會工作先進個人。1992年被襄陽縣財政局評為企業財務管理先進個人。他撰寫的“省AA級信用優良企業”一文被政協襄陽縣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寫的《工業史萃》一書錄用,其“簡歷”在《當代中國會計師》一書刊登。《論超產獎》在襄樊市燃化工業會計學會年會上交流。他在企業從事會計工作20餘年,經歷了一個小型企業發展到現在的國家大型企業的風風雨雨,為襄樊市化學工業的發展及經濟建設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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