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武器裝備的管理;二、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
三、負責組織並帶領民兵完成戰備執勤任務,組織發動民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
四、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登記、統計工作;
五、協同教育部門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
六、負責徵兵、招收飛行學員工作;
七、負責擬制本區域內的戰時動員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在平時做好戰時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
八、負責對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管理;
九、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退出現役軍人的安置和烈軍屬的優撫工作;
十、戰時負責組織實施兵員動員和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等任務。
領導班子
部 長:趙厚波政 委:鄭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