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博夫

吳博夫是一名軍人。後曾在南京二十二師補充團、第一師政治部、四十四軍政治部分別擔任上尉、少校、中校秘書。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吳博夫,又名吳鼎,1906年8月生,湖南省湘陰縣人。兄弟姐妹六人,其為長兄。八歲讀私塾,1922年長沙雅禮中學畢業,1928年北京交通大學鐵路管理專業畢業,精通英語。

人物經歷

吳博夫大學畢業後在武昌湘鄂鐵路局實習,後曾在南京二十二師補充團、第一師政治部、四十四軍政治部分別擔任上尉、少校、中校秘書,長沙獨立十九師政訓處任中校處長,兼湖南感化院教育科主任,河南潢州三十一師宣傳處任科長,湖北黃安六十九師宣傳處任訓練員。

主要功績

1932年11月吳博夫於國民黨中央軍校高教班受訓,畢業分配至河北薊縣八十四師。不久回長沙,歷任湖南省政府參議、省清鄉司令部中校副官、保全十一團上校團長、長沙學生集訓總隊政治教官等數職。1935年11月調南京任京滬警備司令部上校秘書。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在湖南衡山任保全處上校主任兼政訓股長、學生集訓總隊上校組長,不久輾轉山西平陸、河南洛陽、四川潼南等地,先後任國民黨獨立四十六旅、一九六師、七十六軍、七十一軍、十五補訓處政治部等部上校主任。1942年7月抽調至中國抗日遠征軍第九集團第六軍特別黨部任少將執行委員兼書記長赴緬甸戰場,參加了舉世聞名的中國遠征軍緬北戰役,同年底回雲南文山第九集團軍特別黨部,獲國民黨政府頒發的印緬戰役獎章。翌年底在國民黨中央訓練團黨政班、國民黨軍委會政治部政工班高級組受訓。抗戰勝利後,跟隨陳明仁駐四平,先後擔任七十一軍政治部少將主任、七十一軍新聞處處長、大眾日報社社長等職,後調任南京國防部新聞局、青島十一綏靖區政工處、武漢警備司令部、二十九軍政工處等部任少將處長、少將高參。1949年初回湖南,任第一兵團政工處少將處長,兼任長沙警備司令部政工處少將高參,同年8月兼任長沙市市長。
1949年8月4日,程潛、陳明仁在湖南率部簽署起義通電。起義前夕,吳博夫按陳明仁的指令,暗中多次找一〇〇軍軍長杜鼎、七十一軍軍長彭鱷做策反工作,起義後發動和聯合長沙各界組織自衛團體,對維持市區秩序,保護市內文物、檔案、人民財產、武器彈藥和政府機關等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
起義後吳博夫任中國國民黨人民解放軍第一兵團少將高參,1950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軍政委員會參議室參議,1955年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參事。1959年判處無期徒刑,1975年12月釋放。1981年6月安排為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秘書。任省參事室秘書後,雖長期身患重病行動困難,但仍然關心國家大事和祖國統一大業,積極宣傳對台政策,為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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