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託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開放期
開放期優先權份額分層、定期開放。
自本計畫成立之日起,次級份額每個工作日開放參與業務。次級份額持有每6個月開放一次退出,退出時間為每6個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在開放退出日,接受投資者辦理退出業務。
三、投資經理
鄭純詣先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及會計學雙學士。2007年以來先後擔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資顧問、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市場部投資顧問等。現任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市場部投資經理。
四、收益分配
優先權份額享受約定收益率。
本專項計畫優先權份額1天分層產品,每日計提收益,每月結轉收益。收益分配為現金分紅方式,不安排收益再投資。
本專項計畫優先權份額7天、28天、91天、182天分層產品,每日計提收益,在每個到期日結轉收益。收益分配為現金分紅方式,不安排收益再投資。
本專項計畫次級份額單位淨值如果高於1.3元且可供分配收益高於0.2元,則在五個工作日內,將可供分配收益部分的80%進行分配,分配後次級份額單位淨值不得低於面值。收益分配為現金分紅方式,不安排收益再投資。
五、投資範圍
本專項計畫將投資於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債券、可交換債券、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中期票據(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分級基金之優先權、債券逆回購、債券正回購、固定收益類集合資金信託計畫、保證收益及保本浮動收益商業銀行理財計畫、銀行存款以及其他法律法規或政策許可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品種。
六、參與價格
本專項計畫推廣期內每份專項計畫的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七、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專項計畫資產配置將基於深入分析國內外巨觀經濟走勢、社會資金運動及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對金融市場特別是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的影響,將專項資產在各類固定收益類品種之間進行配置。
2、普通債券投資策略
本專項計畫將綜合分析巨觀經濟形勢、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債券市場資金供求關係的基礎上,主動判斷市場利率變化趨勢,確定和動態調整收益資產的平均久期,並根據收益最最佳化的原則,通過量化模型確定組合中固定收益類資產的合理配置。
3、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具有高風險、低流動性以及高收益率的特點,因此管理人持有私募債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均會比傳統債券要高,因此除了利用傳統債券的風控措施來進行風險控制以外,管理人還將專門針對私募債在以上三方面建立更為嚴格的風險控制制度及措施,控制投資風險,保障投資安全。
首先,管理人將建立專門的信用違約評級模型,仔細甄別發行人資質,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其次,管理人將嚴格控制私募債的投資比例上限,並在允許的投資比例內,針對發行人不同的資質情況進一步細化投資比例;第三,管理人將對擬投資或已投資的品種進行流動性分析和監測,儘量選擇流動性相對較好的品種進行投資;並且適當控制所在投資組合的久期,保證賬戶總體的流動性。
八、產品特點
注重資產安全性,以巨觀經濟研究主導債券投資,通過嚴格的信用評估、信用利差分析等技術手段,在可控風險下提高資產總收益水平。
九、產品簡介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利用管理人的固定收益研究與投資優勢,通過科學合理的資產配置和券種選擇、久期控制與信用分析,為投資者提供包括債券在內的固定收益品種投資增值服務,在以資產安全性為優先考慮的前提下,獲取風險控制下更高的穩健收益。
十、產品規模
本專項計畫推廣期規模上限為10億份(包括參與資金在推廣期間產生的利息所轉的份額)。當認購金額達到規模上限時,將提前終止推廣期。
本專項計畫存續期未約定規模上限。
十一、產品性質
專項資產管理計畫。
十二、最低參與金額
單一投資者首次參與本專項計畫優先權的最低金額為200,000元,後續增量參與金額不低於1000元。
單一投資者首次參與本專項計畫次級的最低金額為100萬元,後續增量參與金額不低於1000元。次級份額參與資金低於300萬元的投資者不得超過200戶。
十三、費率結構
1、參與費:0;
2、退出費:0;
3、管理費:0.5%;
4、託管費:0.2%;
5、業績報酬:
優先權份額不提取業績報酬。
當次級份額的年化收益率超過20%,對超過部分提取20%的業績報酬。在分紅或退出時收取。
十四、投資組合設計
(1)固定收益類資產(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債券、可交換債券、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中期票據(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型基金、分級基金之優先權、債券逆回購、固定收益類集合資金信託計畫、保證收益及保本浮動收益商業銀行理財計畫):0~100%;
(2)債券正回購:參與債券正回購融入資金餘額不得超過資產淨值的40%;
(3)現金、銀行存款、一年內到期的國債、一年內到期的央行票據或政策性金融債、一年內到期的AAA評級債券、貨幣市場基金、期限在7天以內(含7天)的債券逆回購等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
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固定收益類集合資金信託計畫、保證收益及保本浮動收益商業銀行理財計畫等新型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管理人制定專門辦法,以管理新型固定收益金融工具面臨的風險。
十五、管理人
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十六、投資目標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利用管理人的固定收益研究與投資優勢,通過科學合理的資產配置和券種選擇、久期控制與信用分析,為投資者提供包括債券在內的固定收益品種投資增值服務,在以資產安全性為優先考慮的前提下,獲取風險控制下更高的穩健收益。
十七、存續期間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