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針筒

簡介

2012年3月22日,患者張華在湖北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做鼻內窺鏡行鼻竇手術後,感到咽喉疼痛難忍,隨後嘔吐出一個8厘米長的塑膠針筒。次日,院方表示道歉並承諾妥善處理。但直到4月20日,院方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仍未作出。21日媒體報導此事當晚,院方表示事故乃手術麻醉醫生責任心不強,將注射器遺留在患者身體內造成,決定處分相關人員。

事情經過

術後6小時患者吐出針筒
據患者張華介紹,今年3月20日,他在妻子陪同下,到宜昌市第一人民

醫院耳鼻喉科住院,入院診斷為慢性鼻竇炎、鼻中隔偏曲。3月22日8時30分許,張華走進手術室,在氣管插管全麻下經鼻內窺鏡行鼻竇手術,12時許手術完成。13時許,他感覺喉部疼痛難忍,卻說不出話來,於是在紙上寫下“咽喉疼”給妻子看。隨後,他出現嘴巴和鼻子出血等症狀,並嘔吐數次,嘔吐物中有血絲。醫生前來檢查後稱,這是術後正常反應。張華遵照醫囑,忍受疼痛。
張華稱,當天17時50分,他反覆嘔吐後,吐出來一支注射器針筒,針筒長8厘米,塑膠材質,上面布滿血絲。同室病友羅華目睹了這一過程,並在一份《事實經過》說明書上籤字證明。

院方認錯後調查一月未果

4月20日,張華向記者出示了兩份《事實經過》說明書。其中一份上,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務科負責人於3月23日簽字:我院表示真誠道歉,做好安撫,積極治療,妥善處理。另一份則有羅華簽名。
張華表示,針筒剮傷了他咽喉,並造成浮腫。但如此大的針筒是如何停留在他喉部的?事情已經過去近一個月,但醫院方面的調查結果和具體處理意見仍未出來。目前,他們和院方的協商依然沒有結果。截至20日,張華仍在治療中,其間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領導曾兩次前去探望。
20日,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黨辦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此事的調查結果尚未出來,正在由宜昌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張華表示,針筒剮傷了他咽喉,並造成浮腫。但如此大的針筒是如何停留在他喉部的?事情已經過去近一個月,但醫院方面的調查結果和具體處理意見仍未出來。目前,他們和院方的協商依然沒有結果。截至20日,張華仍在治療中,其間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領導曾兩次前去探望。
20日,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黨辦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此事的調查結果尚未出來,正在由宜昌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醫院:針筒置口角利吸痰防咬傷
4月21日,媒體曝光此事後,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黨辦當晚向媒體提供的事件處理情況顯示,患者3月22日在氣管插管全麻下經鼻內窺鏡行鼻竇手術後,醫務人員將氣管導管拔出,將5ml注射器針筒放在口角,便於吸痰、防止咬傷。當天18時許,患者嘔吐出注射器針筒。手術醫生及麻醉科主任立即趕到科室,經檢查咽部未見明顯活動性出血,無明顯吞咽困難,行抗感染及止血、霧化治療。經積極治療,目前患者恢復良好。
醫院調查認為,由於麻醉醫生在操作中責任心不強,未及時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傷的注射器針筒,導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將注射器針筒滑入食管。

口頭解決方案

據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21日晚透露,“術後吐出針筒”一事發生後,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有關領導向患者及家屬表達歉意,並承諾待治療終結後妥善解決。但患者及家屬要求醫院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並提出了經濟補償要求。醫患雙方多次溝通,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宜昌市衛生局要求醫院認真調查醫療糾紛的成因,分清責任,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醫院研究決定,給予責任醫生停職檢查、記大過處分並扣發半年獎金;給予麻醉科負責人警告處分;扣發醫務科負責人3個月獎金。
目前,經宜昌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雙方口頭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社會評論

患者吐針筒,應該說屬於“高難度動作”。這個動作,沒有醫生的幫助,患者自己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患者吐針筒,當事醫院的當事醫生“功不可沒”。
患者吐針筒,就像變魔術一樣,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但是,這一幕又是如此真實地發生了,堪稱是“現代醫療史上的奇蹟”。在我們的醫生的幫助下,患者完成了吐針筒這個“高難度動作”,這簡直可以與台灣魔術師劉謙相媲美,建議當事醫院的醫生們,明年帶著自己的患者上央視春晚,與劉謙一起登台獻藝,為全國觀眾表演吐針筒“魔術”,表演這個“高難度動作”如何?
近年來,由於醫生不負責任,沒有將患者的健康放在身上,導致醫療事故不斷,患者與醫院、醫生產生了糾紛。而由於醫療事故、醫療糾紛頻發,甚至催生了一種新的職業——“職業醫鬧”。“職業醫鬧”專門負責為處於弱勢的患者“維權”。“職業醫鬧”維權的主要手段就是“鬧”,他們採取極端的方式,逼迫醫院就範。“職業醫鬧”的出現,讓醫院頭痛不已。然而,追根溯源,“職業醫鬧”的出現,其根源在於醫院制度不健全,對醫生的要求不夠,導致醫生的職業道德滑坡,漠視和損害了患者的利益。
可以說,漠視患者生命健康的行為,就是草菅人命,漠視患者生命健康的行為醫生,無異於劊子手。因此,對於因為醫生責任心缺失和失職導致的醫療事故,不應該扣發獎金了事,而是應該追求當事醫生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應該追究法律責任。
患者吐針筒是一起嚴重的醫療事故!醫生受到處罰是咎由自取。但是,醫院的處罰明顯畸輕,難以起到懲戒作用。發生醫療事故,患者損失的是健康甚至是生命,而醫生只是受到經濟上的的懲罰,這是不公平的。而責權的嚴重不對稱,顯然無法提高醫生的責任心,也注定無法減少和杜絕醫療事故的再次發生。因此,要想防止醫療事故的發生,不僅要提高醫生的職業道德和醫療技術,在懲罰措施上,也需要下猛藥!

深刻反思

吐針筒事件,再次讓我們對醫德問題引起反思。醫院應該是病人的安全島,醫生應該是病人的保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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