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拆款
又稱“銀行同業放款”,商業銀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指商業銀行之間以及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商業銀行日常業務活動中的結算軋差有時會出現盈餘,有時也會出現頭寸不足。對於多頭寸的商業銀行來說,可以將暫時盈餘的資金拆放給同業銀行,以獲取利息收入。而對於缺少頭寸的銀行來說,為了維持信貸資金的正常周轉,則必須調入頭寸。美國的同業拆款的期限大多為1天(24小時),因而有時又叫隔日或隔夜放款。英國的同業拆款無統一規定的期限,最短的為一天或數天,最長也可達半年甚至一年。
同業拆款的資金需求者往往多為大商業銀行,而資金供應者則多為小銀行。參加同業拆款的金融機構,除商業銀行外還有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
同業拆款一般都通過各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賬戶,由拆入銀行與拆出銀行之間用電話或電傳以下列三種方式進行:(1)要求拆入的銀行直接與另一家商業銀行接觸並進行交易;(2)通過經紀人從中媒介,促成借貸雙方面議成交;(3)通過代理銀行溝通成交,即拆出行和拆入行都用電話通知代理行,由代理行代辦交易,其大致過程是由拆出銀行通知中央銀行將款項從其準備金賬戶轉到拆入銀行的賬戶,中央銀行借方記拆出銀行賬戶,代方記拆入銀行賬戶,由此完成拆方過程。
同業拆款期限
我國的同業拆款大多期限在1周以上,1個月或3個月以上期限的中長期拆借也不少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1996年7月1起,在全國同業拆放市場增設1天(隔夜)期的交易品種。這一決定使我國同業拆款趨於短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