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市社會治安情況,部署、檢查和監督全市公安工作。(二)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犯罪、刑事犯罪情況,並提出對策;偵查、協調處置經濟犯罪案件和各種刑事犯罪案件。
(三)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處置治安災害事故和群體性治安案件。
(四)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偵查各種利用信息網路進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七)負責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法制、教養審批及承辦治安、教養案件的複議工作。
(九)依法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黎海濱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
於 偉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運保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褚瑛環
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增發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陸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
尚 濤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建超
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全林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單鵬圖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