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以下簡稱“大自委”)是學院黨委領導下,黨委學生工作部(處)指導下的發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自治組織。大自委是吉林工商學院歷史最悠久的校級學生組織,由原校學生會(第六屆校學生會成員)和校公寓委員會合併組建。大自委下設自我教育中心、網路傳媒中心、學風建設中心、公寓服務中心、勤工助學中心、心理幫扶中心六大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和運營,同時各中心下設職能部門共22個,共同推動全校學生工作的開展。

基本信息

大自委宗旨

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提高”為宗旨,“講政治、講服從;講奉獻;講服務;講創新,講發展“為指導思想,充分發揮廣大學生在學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養自我管理的能力,做到“引導同學、服務同學、樹立形象、共同進步”。

大自委職責

本會旨在加強學校與廣大學生的聯繫,動員和組織全體學生建設“美麗、和諧、幸福”的吉林工商學院。

大自委任務

本會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團結全校學生熱愛祖國。

大自委成立

2014年4月11日13:30在卡倫湖校區報告廳,學院隆重召開了大學生自律委員會(簡稱大自委)成立大會。黨委副書記盧江出席大會並發表重要講話。黨委學工部部長崔振才、學工部副部長李洋、副部長張欣、團委副書記邵文鑫及各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副書記、學工辦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300人參加了成立大會。大會成立了第一屆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並且任命第一屆大自委主席團成員。

2015年12月9日進行第三屆班子成員換屆選舉。2015年12月11日,因校級組織整合,大學生自律委員會與吉林工商學院校學生會合併。

機構設定

秘書長

楊 飛(學工部思想教育科 科長)

第一屆主席團

主 席:于思洋

副主席:汪 娜

副主席:闞璐婷

副主席:李紅星

副主席:姜昭宇

副主席:付鵬新

副主席:曹福湫

第二屆主席團

主 席:王 健

副秘書長:沙昱錦(分管秘書中心)

副主席:

王勝男(分管自我教育中心)

石欣靈(分管傳媒信息中心)

莊久成(分管勤工助學中心)

於 奇(分管公寓服務中心)

徐潤清(分管學風建設中心)

周 宇(分管心理幫扶中心)

於 蕾(分管圖書交流中心)

自我教育中心

大學生自律委員會自我教育中心主要負責幫助老師開展軍訓、徵兵、博思大講堂、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等各項活動,以及進行活動預算管理、各部門人員考核等工作。

通過開展各項思想教育活動提高大學生自身的綜合素質,引導大學生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社會觀,充分挖掘大學生自身潛能,加強大學生對當代社會、國家的了解,從而使其明確大學生應該怎樣不斷的充實自己、完善自己。同時,引導和督促廣大同學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校園穩定與秩序,樹立良好的學風校風,努力實現學生的自我管理。

網路傳媒中心

網路傳媒中心是大學生自律委員會的重要機構之一,是打造校園文化的主力軍。網路傳媒中心下設播音部,新聞采編部,文化宣傳部三個部門。播音部負責校園廣播的日常播音和學校各大活動的宣傳工作,負責學校的對外交流與各大高校保持聯繫與合作,為學校舉辦的各大活動推選了多名優秀主持人,向吉林廣播電台推薦了多名優秀人才。新聞采編部負責校園新聞的采編和大自委內部報紙的發行,為廣播站提供新聞稿件和廣播材料,向各大新聞報社和學校記者團提供稿件。網路編輯部負責大自委活動的照相、攝像等信息採集,負責廣播站人人網主頁、新浪微博、微信帳號的管理,參與管理學校貼吧並通過網路信息的收集及時反映學生思想動態。文化宣傳部負責公寓工作的宣傳報導和各項公寓文化活動的開展,協助公寓管理科建設公寓文化。營造良好的公寓文化氛圍。四個部門齊心協力,使網路傳媒中心成長為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中優秀的一員,也使大自委日益欣欣向榮。

學風建設中心

學風建設中心包括紀律督察部、素質拓展部、學風調研部,其具體職能如下:

紀律督察部:

(一)負責檢查教室衛生,每周對各學院班級衛生進行通報。

(二)每年組織開展畢業典禮、列印評獎評優證書等。

素質拓展部:

(一)負責檢查全院早操情況。

(二)負責檢查全院教室節能降耗情況和課堂紀律等。

學風調研部:

(一)每天檢查各學院晚自習情況。

(二)負責每學期的獎學金評定、新生信息錄入等工作。

以上三個部門均協助學生處老師完成日常各項工作。

公寓服務中心

大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是負責學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及服務的部門,現公寓內設四個部門,分別是:事務服務部、文化宣傳部、監督監查部和信息綜合部。

以營造和諧美好校園為宗旨,各部門堅持每周一次大檢,一次晚檢,及不定期抽查工作,在每周五晚進行匯總,並將檢查結果進行公布。其檢查內容包括:衛生、違規電器、節能降耗與吸菸情況。

大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是為同學公寓服務的部門,是一個想把“家”裝飾更美的部門。

勤工助學中心

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下屬的勤工助學中心,主要負責協助大學生資助中心老師進行日常工作,下設助學事務部,市場拓展部,安全教育部三個具體部門,助學事務部負責資助中心日常信息統計整理工作及讀書協會大自委分會日常運行工作,市場拓展部負責對外聯繫企業,獲取贊助,以及大自委內部素質拓展活動,提高整體素質,安全教育部負責助學整體宣傳工作,三個具體部門相輔相成,優勢互補,在機構內部,部門之間,部門內部都形成良好的工作風氣。構成勤工助學中心有機整體

心理幫扶中心

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心理幫扶中心是大自委旗下的一個副主席單位,在黨委學工部的領導、心理諮詢指導中心的指導、和大自委主席團的帶領下,統籌全校的心理知識宣傳與幫扶工作。
心理幫扶中心通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引導同學樹立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使其以一個健全心態自立於社會。中心現下設心援部、發展規劃部(心語心園工作室)、社會公益部與小海米影音工作室4個職能部門。中心一方面通過調研了解學生的心理動態,另一方面通過期刊、活動等形式引導學生,為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服務。
中心圍繞“美麗心靈和諧校園”為主題,開展一系列構建陽光心靈工程特色活動。

(一)校園失物招領處

為弘揚拾金不昧精神,中心成立“校園失物招領處”統一規範管理失物招領工作。

(二)學生心理期刊《心語心園》

中心打造了一本學生心理期刊《心語心園》,以展我工商學子風采。

(三)5.25我愛我活動

為樹立“自尊、自愛、自信、自立”思想觀念,心理幫扶中心每年5月舉辦525心理健康周活動。

精品活動

校園失物招領處

女生節系列活動

迎新晚會

525大學生心理健康活動周

校園好聲音

博思杯大學生辯論賽

“風之舞”高校聯誼晚會

歷屆主席團

 任期主席團成員
第一屆2014.4-2014.12 于思洋、闞璐婷、汪娜、李紅星、姜昭宇、付鵬新、曹福湫

大自委章程

序 言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基本任務與職責

第三章 組織成員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秘書長

第二節 主席團

第三節 自我教育中心

第四節 網路傳媒中心

第五節 公寓服務中心

第六節 勤工助學中心

第七節 學風建設中心

第八節 心理幫扶中心

第五章 附則

序 言

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以下簡稱“大自委”)是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處)指導下的發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自治組織。為充分發揮大自委組織的積極性、創造性,樹立大自委榜樣形象,打造校園精英團隊,加強學生幹部的責任心,最佳化內部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全名為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是在學院黨委學工部(處)指導下的學生自治組織,本會的一切活動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所允許的範圍內開展。

第二條 工作理念:講政治、講奉獻、講服務、講創新、講發展。

第三條 組織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提高。

第四條 工作目標:引導同學、服務同學、共同進步。

第五條 大自委組織內部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一) 主席團由公招競聘產生,在黨委學工部(處)領導下服務全院同學,受全院師生的監督;

(二) 各中心(部門)幹部由主席團選拔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三) 主席團和各中心的職權劃分,遵照在主席團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中心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第六條 大自委各部門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 基本任務與職責

第七條 本會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團結全院學生熱愛祖國,熱愛學校,勤奮學習,努力成長為複合型、套用型、高素質的新時代優秀大學生。

第八條 本會是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和環境的學生自治組織。通過參與學生事務的民主管理,促進學生之間、學生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與溝通,加強學院與廣大學生的聯繫,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及時反映學生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

第三章 組織成員

第九條 參選條件:擁有吉林工商學院學籍的本、專科學生,承認並遵守本章程者且通過本會人員選拔,均可成為本會成員。

第十條 成員的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權推薦候選人或自薦承擔本會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對本會的工作有監督、討論、諮詢和建議權。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質詢、意見和建議;

(三)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有權要求本會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有權享有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五)享有放棄成員資格的權利。

第十一條 成員的義務: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加強思想道德修養,關心國家大事,遵守國家法令;

(二)刻苦學習,創造性地完成學院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

(三)遵守學院規章,尊敬教職工,團結同學,維護學校聲譽、大自委名譽;

(四)支持和配合本會開展各種活動;

(五)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認真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六)未經組織同意,不得擅自離職。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大自委下設秘書長、主席團,統籌大自委工作。主席團下設自我教育中心、網路傳媒中心、學風建設中心、公寓服務中心、勤工助學中心、心理幫扶中心等六個職能部門。

第一節 秘書長

第十三條 大自委設秘書長一名,由黨委學工部(處)老師擔任。

第十四條 秘書長負責指導大自委主席團工作,對主席團工作進行監督和協調,接受主席團的工作匯報。

第二節 主席團

第十五條 主席團是大自委的常設機關,由公招競聘產生,接受黨委學工部(處)的領導,秘書長的指導,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同時主持大自委的日常工作。

(一)有一年及以上學生工作經歷的吉林工商學院本、專科學生可以參與大自委主席、副主席公招競聘;

(二)大自委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十六條 大自委主席全面主持大自委工作,根據黨委學工部(處)的決定,公布章程制度,任免各部部長,授予大自委的勳章和榮譽稱號,對外代表大自委與其他學生組織進行溝通交流,接待其他學生組織成員代表,為大自委對內對外最高代表。

第十七條 大自委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並指導各分管中心的相關工作,大自委副主席受主席的委託,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職權。

第十八條 大自委主席、副主席行使職權到下屆公招競聘選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職為止。

第十九條 大自委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分管自我教育中心的大自委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

大自委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秘書處會同主席團商議,從該中心部門中選拔部長代理副主席行駛職權。


第三節 自我教育中心

第二十條 自我教育中心在黨委學工部(處)學生思想教育科老師和主席團的指導下協調大自委各中心事務,下設辦公室、公關禮儀部、人力資源部、外聯部、國旗班。

(一) 辦公室

1. 負責大自委檔案的起草;

2. 負責大自委各種資料的建檔和保管;

3. 負責大自委經費、財務及日常用品的購置、保管和發放;

4. 負責大自委日常用品的購置、保管和發放。

(二) 公關禮儀部

1. 負責禮儀隊的選拔和管理;

2. 負責活動主持人的選拔和管理。

(三) 人力資源部

1. 負責大自委成員進行培訓和考核;

2. 負責大自委會議和其他大型活動的組織實施。

(四) 外聯部

1. 負責與校內各學生組織的協調溝通;

2. 負責與校外各工作單位的聯繫交流。

(五) 國旗班

1.負責國旗、制服等相關物品的保管;

2. 負責日常升旗及大型活動的升旗儀式。


第四節 傳媒網路中心

第二十一條 傳媒網路中心在黨委學工部(處)學生思想教育科老師和主席團的指導下負責校園廣播站、網站的管理與維護工作,下設播音部、新聞采編部、網路編輯部、文化宣傳部。

(一) 播音部

1.負責校園廣播的日常播音;

2. 負責廣播站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二) 新聞采編部

1.負責校園新聞的采編;

2. 負責大自委內部報紙的發行。

(三) 文化宣傳部

1、負責大自委宣傳海報、板報等工作;

2.負責中興龍湖——學子論壇項目的運管。


第五節 公寓服務中心

第二十二條 公寓服務中心在黨委學工部(處)公寓管理科老師和主席團的指導下對全院公寓進行管理,下設綜合部、服務部、檢查部、信息部等四個部門。

服務部:

1. 及時處理、解決公寓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定期檢查公寓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 及時處理、上報學生公寓內的各種突發事件,經常檢查公寓安全消防措施,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收集公寓日常維修項目報表,匯總後報後勤處及時維修。

3. 及時與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及時向學院反饋學生動態。

4. 學習其他高校公寓管理的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本中心的各項管理水平,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 積極配合各院系、部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學生宿舍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

信息部:

1. 認真管理好部門的各項工作,努力完成上級領導下達的任務。

2. 爭取做好公寓服務中心的活動的宣傳工作。

3. 負責部門工作計畫的審訂、檢查、落實和工作總結。

4. 負責公寓中心的通知、海報、報紙的張貼和傳達工作,舉辦大型的活動時要及時做好會場的布置安排工作。

5. 開展本部門的宣傳工作以及日常事物管理,積極與其他部門聯繫、配合。

檢查部:

1. 監督檢查學生寢室的日常工作情況,並定期匯總檢查結果,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2. 對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履行職責情況、工作政績全面考評,並張榜公布,給予表揚或批評。

3. 接受和處理廣大同學對違紀學生幹部的舉報,並申報主席團給予嚴肅處理;

4. 監督檢查部以 “公平、公正、公開、”工作方針,維護同學權益,對本部門幹部的工作及全院學生的日常行為進行考核監督。

5. 負責定期對各樓棟寢室清潔衛生的抽查及評定。

6.協助公寓管理科對各樓棟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情況記載和信息反饋,負責對樓棟管理老師、樓棟學生幹部和樓棟學生助理檢查晚歸不歸、夜晚上網情況工作的檢查和監督,並以此作為考核的依據。

綜合部:

1.綜合部是一個綜合管理,協調部門人力物力資源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是,協調老師、領導以及各部門開展工作,處理日常事務。


第六節 勤工助學中心

第二十三條 勤工助學中心在黨委學工部(處)大學生資助中心老師和主席團的指導下對全院資困助學工作和勤工助學工作進行統籌管理,下設校內事務部、市場拓展部。

(一)校內事務部

1.負責大學生資助中心貫徹落實資困助學具體方案,對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校內三助進行日常管理;

2.負責組織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甄別工作及信息維護;

3.負責調查各學院勤工助學活動開展情況,並及時向黨委學工部(處)反映學生的建議和意見;

(二)市場拓展部

1、負責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的聯繫與協調;

2、負責校外勤工助學實踐基地的調研、考察、談判和業務聯繫;積極與校外商家洽談,致力於建立校企合作關係;

3、負責勤工助學學生的權益維護。

4、負責大自委員成員素質拓展項目的策劃與組織;

5、負責大自委成員社會實踐活動的策劃與組織。

 

第七節 學風建設中心

第二十四條 學風建設中心在黨委學工部(處)學生管理科老師和主席團的指導下對全院學風建設進行監督和管理,下設學風調研部、督察部和安全教育部三個部門。

(一)學風調研部

1.負責協助學生管理科開展學風建設專項調研、課堂秩序檢查、課堂評學、考風考紀檢查等工作;

2.負責獎學金審核評定工作

(二)紀律督察部

1.負責全院教室衛生檢查的統計、匯總;

2.負責學生、輔導員出勤等數據的統計上報。

(三)素質拓展部

1.負責全院學生早操情況的出勤檢查;

2.負責安全巡查工作。


第八節 心理幫扶中心

第二十五條 心理幫扶中心在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大學生心理健康與諮詢中心老師和主席團指導下對全院學生的心理動態進行調研並解決學生心理問題,下設心援部、發展規劃部(心語心園工作室)、社會公益部與小海米影音工作室。

(一)心援部

1.負責全體學生的心理調研與諮詢,協助心理諮詢師工作;

2.負責協助學工部心理諮詢指導中心做好心理委員培訓;

3. 負責大自委心理幫扶中心心理健康知識展板,普及心理知識;

4.負責中心活動策劃組織,525我愛我心理健康節、校園心理情景劇大賽。

(二)發展規劃部(心語心園工作室)

1. 負責中心財務、資產、設備、檔案管理工作;

2. 負責《心語心園》的編輯和出版,以及稿費發放工作;

3. 負責中心的宣傳報導及管理微信公眾平台、QQ、官方微博、貼吧賬號;

4.負責協助學工部心理諮詢指導中心辦公室和分管副主席的日常工作。

(三)社會公益部

1.負責校園失物招領處的日常運營和管理;

2.負責組建和管理校園義工團隊,聯繫暑假支教項目;

3.負責我校愛心書屋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4.負責與省內高校公益聯盟保持聯繫,推動我校公益事業發展。

(四)小海米影音工作室

1.負責拍攝校園微電影,傳播青春之聲(校園正能量);

2.負責拍攝優秀作品,參加吉林省、長春市微電影大賽;

3.負責心理幫扶中心的視頻製作和視頻宣傳工作;

4.負責學校畢業視頻等重要視頻製作和發布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全體成員。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於制定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即刻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廢止、修改需由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主席團提案,經過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吉林工商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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