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本科培養計畫管理規定

一、培養計畫的制訂培養計畫的制訂和修訂,應在主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組織進行。 7.學院應在主管教學副院長的領導下,由教學秘書對該學院各專業培養計畫進行管理。 10.培養計畫屬學校教學基本檔案,由學院、學校統一收審論證、統一管理和印發。

培養計畫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總體設計和實施方案,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是安排教學內容、組織教學活動及落實人才培養過程其他環節的基本依據,是指導學校組織教學工作、管理教學過程的主要依據和進行教育改革的基本檔案。為了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固化和發展已取得的教學改革成果,穩定教學秩序,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協調發展,保證我校二十一世紀人才培養計畫的順利實施,特制定《吉林大學培養計畫管理規定》。
一、培養計畫的制訂培養計畫的制訂和修訂,應在主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組織進行。培養計畫制訂過程中,要廣泛徵詢專家、教師意見,充分開展調查研究。培養計畫制訂後,要經院、校兩級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報主管教學副校長批准後生效。
二、培養計畫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教學計畫的制定要體現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體現出“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時代精神,以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為先導,以拓寬專業口徑,整合課程設定,最佳化課程體系,更新教學內容和方法為內容,以切實可行的學分制管理制度為手段,以提高教學質量和全面素質教育為目標,構建出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的人才培養方案。
(二)基本原則
1.整體最佳化的原則
要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和學制要求,統籌培養全過程,科學處理德、智、體、美諸方面,基礎理論與專業知識,主幹學科與相關學科,理論與實踐,知識、能力和素質,面向全體學生與因材施教,課內與課外等方面的關係,明確每門課程或每個培養環節的教育目標和作用,注意它們之間的主次和層次、內在聯繫和相互配合,確定合理的時間比例。要注重文、理、工、醫、管等學科間的相互滲透,整合課程結構,最佳化培養方案。
2.德、智、體、美全面和諧發展的原則
德育、智育、體育和美育都是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施專業教育的同時,在德育教育中要堅持政治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的統一,貫徹教學的教育性原則,將德育滲透到整個人才培養過程中。在體、美教育中,要使學生樹立科學的健康觀念,具有終身學習的健康體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質,培養學生的競爭意識、合作精神和頑強毅力,同時具有一定的文化藝術素質,具有欣賞美、創造美的能力。
3.知識、能力和素質協調統一的原則
要處理好知識、能力和素質養成之間的關係,在注重傳授知識的基礎上,培養學生的能力,特別是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適應能力。為達到上述要求,基礎課應著眼於學生今後的發展,著眼於培養學生的科學文化精神和素養,要提高教學的起點和課堂信息量,注意教學內容的更新;學科基礎課應根據專業主幹學科的發展和實際套用的需要予以拓寬,注重增加新的及相關學科課程;專業課應改變知識面窄和部分內容陳舊的問題,抓住那些起到啟蒙、點撥作用完成專業訓練的最基本的核心部分,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
4.理論聯繫實際,教學與科研訓練相結合的原則
在重視基礎理論教學的同時,應加強實踐性課程的教學和課外培養環節的落實工作。在實踐教學中強調培養學生獨立操作能力、套用知識、探索知識能力以及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將課外教學作為課內教學的合理補充,鼓勵各專業由教授開設一些教學與科研相結合的前沿性課程,增加學生直接參與有關科研課題的機會,設計安排一些有助於科研能力培養的科研環節,使學生通過參加科研、創新能力培養環節、各種科技和社會活動、競賽等,獲得必要的學分。
5.共同培養與因材施教相結合的原則
培養方案應拓寬專業口徑,為學生今後發展打好基礎,著眼增強學生的適應性,拓寬基礎,淡化專業。在普通教育階段要構築全校各學科的公共基礎教育平台,即第一平台;按學科大類制訂培養方案,構築學科基礎課程的第二平台,即同一大類要打通專業基礎課教學,大類內前2/3時間的理論與實踐教學安排應相同,對專業課程進行最佳化並適當壓縮其占有的學時。同時應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共性與個性、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要根據學生不同的學習基礎和特點,採取各種教學措施,充分發揮他們各自的才智和潛力,鼓勵學生髮展特長。要充分利用學分制特點,給學生儘可能多的學習主動權。培養方案中可設定若干個專業或專業方向課程模組,供學生選擇,各專業都要設定足夠量的種類多樣的選修課程,使學生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進行選課。
三、培養計畫的主要內容
培養計畫應包括本科專業培養方案、分專業教學計畫及其進程表、課外培養計畫和教學執行計畫三大部分。
1.本科專業培養方案主要包括:培養目標、業務培養要求、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學制、學位授予、畢業標準及選學第二專業要求等項內容。吉林大學本科教育的總體目標定位為: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未來社會與科技發展需要的,德智體美等全面和諧發展與健康個性相統一,富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國際視野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各學科專業根據學科特點提出更為具體的業務培養目標。
2.分專業教學計畫及其進程表由教學進程表和教學日曆兩部分組成。教學進程計畫表是學生四年課程學習的總安排,應包括課程類別、課程性質、課程名稱、課程編碼、學分、學時數、各學期課程進程安排與周學時分布、必須修滿學分、備註等項。
3.課外培養計畫是使學生綜合素質協調發展和提高的基本途徑。其中必須體現重要的課外教學實踐環節,學生至少修滿7—10學分後方可畢業。計畫應包括每項活動的名稱、學分、時間安排、具體內容、管理辦法、考核方法等。
4.教學執行計畫是每學期(包括短學期)課程的總安排,學院應加強對學生選課指導;一般在長學期集中安排實踐性較強的教學內容,也可以長、短學期打通使用,切實保證短學期的教學質量。
四、培養計畫的管理
1.培養計畫是組織教學的依據,一般每四年全面修訂一次。為了保證培養計畫實施的連續性、穩定性,培養計畫一經批准後,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改動。
2.凡新設專業,在專業論證時必須提交專業培養計畫草案,在專業正式審批後提出明確的專業培養計畫。
3.為了加強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培養,鼓勵學生的個性發展,確有特殊才能的學生(約占學生總數的15%),其選修課的選擇可以不受培養計畫的限制。特殊才能學生的評選、推薦工作由教務處統一組織。
4.教改項目試點的培養計畫由課題組提交,經學生所在學院審核,報學校教務處審批後方可生效。
5.教務處於每學期第6周前提出下一學期教學執行計畫的初步方案,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對執行計畫提出實施建議,教務處於兩周內形成最終的教學執行計畫,以教學任務的形式發各教學相關單位,各教學相關單位應於第9周前返回任課教師名單。
6.培養計畫的調整:①在教學計畫執行過程中,各教學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需要對培養計畫做局部調整時(如個別課程的設定、學時安排、課程順序調整等),可由各學院提出報告,報教務處批准後方可生效;②各教學單位的培養計畫需要較大範圍調整時(如培養目標、培養規格、學制的調整;課程設定、學時分配、課程順序的全面調整),由教學單位提出報告,經教務處審查批准後方可生效。
7.學院應在主管教學副院長的領導下,由教學秘書對該學院各專業培養計畫進行管理。為保證培養計畫執行的延續性,當培養計畫管理人員變更時,必須移交如下材料:①該學院各專業培養計畫;②該學院各專業、年級的培養計畫執行情況的原始執行資料;③該學院各培養計畫的調整情況及相關審批檔案。
8.學院應在新生入學後及早做好培養計畫的宣傳、解釋工作,並設立接待日,定期解答相關問題。
9.各相關單位在工作中應力求避免與培養計畫衝突,以保證培養計畫的順利實施。
10.培養計畫屬學校教學基本檔案,由學院、學校統一收審論證、統一管理和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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