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縣公安局

(四)紀檢監察室(加掛督察大隊):負責指導、協調公安局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 (七)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加掛出入境管理科):是公安局維護全縣國內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具有刑事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 (八)治安大隊:是公安局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履行社會治安管理、人口管理、查處危害社會治安行為的具有依法行政和刑事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

基本慨況

吉木乃縣公安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北邊陲,吉木乃縣公安局成立於1951年,內設11個部門,3個派出所。
吉木乃縣公安局黨委下設7個黨支部。由於工作成績突出,公安廳根據執法質量和隊伍建設綜合考評記吉木乃縣公安局集體三等功,先後數十名民警榮立個人三等功和受地區公安局嘉獎,刑警大隊、城鎮派出所、交警大隊等部門多次受到地區公安局表彰。

機構職能

根據自治區公安廳機構改革方案,縣公安局本著大力精簡、調整內設機構的原則,全局內設機構11個,下設3個公安派出所。
(一)指揮中心:協助局領導組織、指揮、協調重大緊急警務活動,指導全縣公安機關應急指揮體系建設;負責警察公共關係建設、協調安排局領導日常事務活動;綜合研究社會治安情況;掌握全地區公安工作情況,承擔公安重大課題調研工作;承擔全地區公安機要通訊、密碼管理和公安涉密網建設;負責公安信訪、保密、檔案管理、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工室:是縣局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也是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縣局機關各部門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警銜評授工作;負責公安系統錄用人民警察及評授警銜的審查呈報工作;掌握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民警思想情況,適時提出隊伍建設和政治工作建議和意見;負責研究制定公安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公安機關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論教育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負責公安後勤、警務保障規章制度落實工作;管理公安系統的裝備、被裝;負責公安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撥款的管理使用;負責縣局機關財務、車輛、後勤、房產、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四)紀檢監察室(加掛督察大隊):負責指導、協調公安局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負責機關和縣局內設部門並指導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
(五)法制室:指導全局公安法制工作,編制全局公安法律建設規劃;負責地方性公安法規的起草;對以本局名義下發的各類規範性檔案進行法律審核,審理本局管轄的公安行政複議案件,受局長委託參與訴訟活動;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局公安執法活動;負責全局公安機關的普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公安法制宣傳;組織、指導全局公安法制幹部和委託訴訟代理人培訓工作;開展錯案追究工作,辦理國家賠償案件。
(六)監管大隊:指導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和人員的監管工作;負責看守所監控技術裝備的規劃及監控設施的使用管理。指導監所教育轉化工作,配合辦案,深挖犯罪等工作。
(七)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加掛出入境管理科):是公安局維護全縣國內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具有刑事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負責國籍管理,指導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的管理,以及外國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處理外國人違規、違法活動。
(八)治安大隊:是公安局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履行社會治安管理、人口管理、查處危害社會治安行為的具有依法行政和刑事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負責直接處置全縣重大治安案(事)件和法律規定的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研究擬定實施全縣治安行政管理的規定,組織、指導、辦理和監督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的處置工作,組織、指導治安防範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業務,以及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公安預防和處置轄區內治安事件、治安災害事件、群體性事件等,指導、辦理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指導全縣派出所人口管理、身份證制發工作。
(九)網路安全保衛大隊:主要是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刑事偵察大隊:(目前加掛禁毒大隊、經偵大隊)負責偵破我縣轄區內的各類刑事案件;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預審;負責案件移送、起訴的審查把關工作;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交通警察管理大隊:負責了解掌握轄區的交通狀況、交通流量、秩序、事故、特點規律;負責接警、出警、疏導交通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勘查和處理;負責轄區的交通管理、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辦理各種車輛的牌、證照;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派出所:(目前公安派出所3個:城鎮派出所、恰勒什海派出所、別斯鐵熱克派出所):結合轄區敵社情和治安狀況,制定工作計畫,完成縣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收集掌握轄區政治、治安、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的情報信息,並做好情報信息的傳遞和反饋工作;負責管理轄區的社會治安秩序,並開展創建安全文明社區活動;負責接警、出警、處警工作和人民民眾舉報、求助、接待工作;負責轄區特種行業、公共複雜場所、房屋租賃、槍枝彈藥、爆炸物品等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賣淫、嫖娼、賭博等醜惡現象和違法行為依法打擊取締;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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