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縣

隋開皇十八年(598)改名吉昌縣,先後為耿州治 唐仍名吉昌縣,為慈州治。 民國元年(1912)五月改為吉縣。

延興四年(474)於置定陽縣, 因西河定陽胡人渡河居此,故名為定陽郡治。隋開皇十八年(598)改名吉昌縣,先後為耿州治 、“汾州治。 唐仍名吉昌縣,為慈州治。五代唐避李國昌諱,改名吉鄉縣,金仍名吉鄉縣,為吉州治。元至元二年(1265)併入吉州。明、清俱為吉州,屬平陽府。民國元年(1912)五月改為吉縣。即今山西吉縣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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