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體育發展戰略,協調地區間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體育工作有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督促實施。
(三)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條例》,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以及反興奮劑工作。
(七)研究制定體育產業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負責編制年度體育事業財務收支計畫及審核匯總財務決算;負責下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申報等工作。
(二)民眾體育科。
擬訂民眾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推行《全民健身條例》的有關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核;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對用於實施《全民健身條例》資金的規劃和監督管理;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市場;承擔體育彩票的發行管理。
(三)訓練競賽科。
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全市性體育競賽制度、競賽計畫,綜合平衡運動項目設定、重點項目布局;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競賽組織和參加全省比賽年度計畫工作;負責裁判員管理工作以及各項目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和裁判員的審核等工作;負責運動員、教練員註冊,參與制訂教練員崗位培訓計畫;負責指導體育後備人才的規劃,推進全市青少年體育的發展,指導協調市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管理和各類體校的業餘訓練;擬訂體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以及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紀檢組。為市紀委的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共有預算單位5個,包括局機關和4個所屬預算單位。編制人數57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8人(含體育總會2人、體校23人、老年體協3人)、差額補助事業編制18人(體育館);實有人數54人,其中:在職人數54人,包括行政人員14人、全額撥款事業人員23人、差額補助事業人員17人;退休18人。在校學生257人,其中:國中156人、中專101人。
領導信息
劉偉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市體育局全面工作
崔永勝
職務:正縣級幹部
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民眾體育、體育總會、體育科教、體育產業、體育彩票工作;分管民眾體育科、市體育館。
劉烈明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訓練競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工作;分管市體校、訓練競賽科。
何文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吉安全民健身體育中心項目等建設;機關人事、財務工作。
李國蘭
職務: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