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聞出版局

吉安市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新聞出版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檢查監督有關新聞出版單位執行情況。
2、制定本市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並組織實施,草擬本市新聞出版行政管理制度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負責檢查監督執行。組織本市新聞出版行政管理人員的學習和培訓。
3、負責本市範圍內音像製品的製作、複製的管理和出版物(含音像製品)市場“掃黃打非”工作的計畫、指導、協調、實施。依法查處反動、黃色、封建迷信、渲染兇殺、暴力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查處違反出版、印刷、發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保護出版、印刷、發行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4、負責本市範圍內印刷業(含出版物印刷業、包裝裝潢印刷業和其他印刷業)、報刊出版單位、音像製品單位的管理。
5、負責本市範圍內的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不含影視光碟)的發行(零售、展覽、出租)管理工作。
6、負責本市範圍內申請設立印刷企業的審核和報批,負責對申請設立報刊零售、出租單位,電子出版物的零售、出租單位,以及在本市範圍內舉辦出版物展銷活動的直接審批和登記。負責一次性內部資料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媒體非賣品以及連續性內部資料的審核、報批工作。
7、負責本市範圍內著作權管理工作,承擔作品自願登記的審查、報轉工作,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服務,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
8、對本市所屬各縣(市、區)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進行指導,並查處重大非法出版活動。
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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