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原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事業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三)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文化產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四)監督檢查中央、省有關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各項政策法規條令的落實情況。負責法律規定的和上級主管部門委託的文化市場、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項目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
(五)加強對廣播電影電視、圖書報刊出版宣傳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
(六)組織推進廣播電視領域“村村通”等民生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七)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工作。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與生產、藝術教育和研究,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八)負責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直接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指導、監督縣(市、區)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九)負責全市社會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建設,指導藝術教育和藝術培訓等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政策法規,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一)負責全市文物工作。指導、管理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管理,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監管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審核和監管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
(十三)負責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的計畫、指導、協調、實施。依法查處反動、淫穢色情、封建迷信、渲染兇殺、暴力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查處違反出版、印刷、發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保護出版、印刷、發行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十四)負責全市範圍內印刷複製業、報刊出版單位、音像製品製作單位的管理。
(十五)負責全市範圍內的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不含影視光碟)的發行(零售、展覽、出租)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範圍內著作權管理工作,承擔作品自願登記的審查、報轉工作,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服務,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
(十七)負責記者站及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八)對全市所屬各縣(市、區)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進行指導、並查處重大非法出版活動。
(十九)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制訂文化市場管理規定,指導全市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查處文化市場重大非法活動。
(二十)管理直屬單位。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內設九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教育、財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宣傳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宣傳規劃;負責對全市播出機構開辦廣播影視節目欄目、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內容審核及質量監督管理;審核廣播影視引進、合拍節目的內容;負責廣播電視開辦民眾性參與的直播節目的審核和檢查;負責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政策法規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宣傳;指導廣播電視學術團體開展工作。
(三)文化藝術科
主管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全市文化館(站)、圖書館和基層文化建設,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古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民眾性社會文化活動;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藝術創作、生產、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文化藝術教育、藝術科研和藝術檔案工作,監督管理社會藝術等級考試和藝術教育培訓工作。
(四)市場管理科(市“掃黃打非”辦)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物市場、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發展規劃及法規、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制訂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及廣播電視行業的監督與管理,組織查處大案要案;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網際網路相關內容的許可的審批審核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各級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出版等行業協會工作;制定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的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承擔吉安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監督、指導各縣(市、區)“掃黃打非”工作。
(五)科技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普、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工作規劃,指導其建設與開發並負責驗收;負責全市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的安全播出監管、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技術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和技術運行維護工作;組織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的對外科技交流工作。
(六)文化產業科
負責研究制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的發展和建設;協調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政策的執行;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地方特色文化產業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規劃、協調局直屬單位文化產業的發展;擬訂全市電影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承辦全市電影發行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批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監督管理電影專項資金;指導和協調全市性重大電影活動。
(七)新聞出版科
負責全市範圍內印刷複製企業、圖書發行企業、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音像製品和電子媒體非賣品、音像製品製作單位審批及年檢,記者站、記者證審批年檢,報刊、出版社審批年檢,本市範圍內舉辦出版物展銷活動的審批,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
(八)著作權科
負責全市範圍內著作權管理工作,承擔作品自願登記的審查、報轉工作,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服務及著作權法律知識宣傳,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農家書屋管理。
(九)文物科
負責指導全市文物保護事業建設;依法管理、保護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文物安全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文物保護單位維修計畫,組織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文物徵集、文物鑑定工作,組織全市文物調查、勘探等工作。
(十)紀委
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工勤編制5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5名,紀委書記1名。正科級職數11名(含機關專職副書記兼黨辦工作、監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級職數4名(辦公室、文化藝術科、市場管理科、文化產業科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