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合陽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0月,現有在崗幹部職工89人,下設1個直屬局、4個分局、2個稅務所、9個職能科室,大中專以上文化程度59人,黨員64人,擔負著全縣1951戶各類納稅人的國稅征管工作。
1995――2005年,合陽縣國稅局連年榮獲合陽縣委、縣政府“目標管理特等獎”;97年實現了縣級文明系統,縣局晉升為“市級文明單位”,榮獲省、市局創佳評差“最佳單位”;99年縣局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模範單位”,同年被省委、省政府授於省級“文明單位”;2000年縣局被渭南市確定為思想政治工作“典型示範單位”;2001年縣局檔案工作榮獲“省一級檔案目標管理”稱號;2002年縣局榮獲“市級衛生先進單位”稱號,連續兩年系統榮獲市國稅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創佳評差“先進單位”;2003年縣局被省、市局評為金稅工程“先進單位”;2004年縣局榮獲省、市國稅系統創佳評差“最佳單位”,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榮獲全市局“先進單位”; 2005年縣局被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評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被省國稅局、渭南市政府、市國稅局評為創佳評差“先進單位”,榮獲全省國稅系統政治思想工作和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2006年被省局評為全省國稅系統“十佳縣局”,榮獲省、市局績效管理暨創佳評差“最佳單位”,連續四年榮獲縣級執法部門“行風評議第一名”;2007年被省、市局評為績效管理暨創佳評差“最佳單位,連續五年榮獲縣級執法部門“行風評議第一名”,被市局評為“創新工程”三等獎,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被機關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2008年被省、市局評為績效管理暨創佳評差“最佳單位,被省財貿系統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評為“誠信服務最佳單位”,榮獲全市國稅系統千人會考團體第三名,連續六年榮獲縣級執法部門“行風評議第一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被人大評為規範執法、最佳化投資環境滿意單位第一名,被縣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縣局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王村分局被市委市政府評為“人民滿意”基層(站)所;縣局被市局評為績效管理暨“創佳評差”競賽活動先進單位;縣局2009年被市局評為全市國稅系統“納稅服務全面推進年”活動先進單位;縣局2009年榮獲市局創新工程三等獎;縣局2009年稅務信息工作被市局評為全市國稅系統第一名。城區分局被市局評為全市國稅系統“納稅服務全面推行年”活動先進基層單位;路井稅務所被市局評為績效考核暨“創佳評差”競賽活動最佳基層單位;縣局2009年在縣委、縣政府政風行風測評活動中被評為行政執法部門“免評單位”;縣局黨總支2009年被縣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縣局黨總支被縣直屬機關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縣局2009年被縣統計局評為勞動工資統計工作先進單位;趙興福同志被省人事廳、省國稅局評為全省國稅系統先進工作者;縣局榮獲省局2010年度績效管理工作最佳單位;縣局榮獲市局2010年度績效管理工作最佳單位;縣局榮獲全市國稅系統2010年度“平安單位”;縣局2010年在縣委、縣政府政風行風測評活動中被評為行政執法部門第一名;縣局榮獲2010年度縣委、縣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優秀獎”;縣局黨總支二0一0年被縣直屬機關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王村分局被市局評為績效管理工作基層最佳單位;王村稅務分局被市局評為第二批國稅文化建設示範點;城區分局榮獲全市國稅系統2010年度“平安單位”基層單位;
貫徹上級稅收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合陽國稅實際,我局“十二五”國稅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上級局和合陽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部署,按照“堅持科學治稅,夯實發展基礎,推動科學發展”的總要求,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提升稅收管理質量、提升幹部隊伍素質為抓手,以完善“八大機制”、強化基礎建設、致力“五零標準”為保障,進一步促進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精心打造文明、高效、廉潔、和諧的新型執法群體,大力推進合陽國稅事業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為服務經濟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簡言之,就是“一個中心”、“兩個提升”、“三個保障”的合陽國稅“十二五”稅收工作“123”發展思路。
“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合陽縣國稅局新的黨組班子,決心在新時期的稅收工作中,帶領系統全體同志緊跟稅收形勢發展,緊扣國稅工作實際,承前繼後,繼往開來,以新的理念、新的舉措、新的風貌,再創合陽國稅新的更大的業績。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渭南市國家稅務局和合陽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職責,合陽縣國家稅務局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三)稅源管理科
承擔重點稅源的管理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五)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六)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七)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八)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九)辦稅服務廳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三、派出機構合陽縣國家稅務局共設城區稅務分局、城郊所、園區分局、坊鎮稅務分局、王村稅務分局、黑池稅務所、路井稅務所等7個派出機構。(其中,黑池稅務所與坊鎮稅務分局合署辦公)。
四、事業單位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