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8年1月5日,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一名帶著孩子的女性旅客(羅海麗)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
該列車計畫停留15分鐘,事件在第14分鐘處置完畢,未造成列車晚點。
事件處置
據了解,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
2018年1月9日下午,合肥市廬陽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處獲悉,經過確認,女性乘客為合肥市一國小教師羅海麗。目前,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羅海麗
2018年1月9日,從廬陽區教體局得知,事件女子叫羅海麗,為永紅路國小教師。
事件評論
2018年1月9日,人民法院報微信刊文,刊文稱:這名女子不單單是自私,更是無知!並且違反《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第59條第(一)項規定,觸犯刑法第291條法律。
第三,誠實守信是我們倡導的社會公德和美德,乘客購買高鐵票,是與鐵路公司達成了運輸服務協定的。並溫馨提示:早睡早起,遲到了不要哭,不要耍賴,都是成年人了,該承擔的責任還是要擔起!
2018年1月10日,人民日報政文批“女子高鐵扒門”:無視規則的人必須付出代價
事件結果
2018年1月5日16時44分, G1747次列車合肥站準備開車時,旅客羅某(女)以等丈夫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不聽勸阻,造成該次列車延遲發車。公安機關對此開展了調查取證。1月10日上午,羅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羅某的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了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依據該條例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責令羅某認錯改正,對羅某處以2000元罰款。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出行要自覺遵守鐵路運輸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