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74年,前身是合肥市郊區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合肥市包河大道118號包河政務中心內。全院有人員18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碩士研究生占總人數的22.8%;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3.9%。

法院簡介

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74年,前身是合肥市郊區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合肥市包河大道118號包河政務中心內。全院有人員18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碩士研究生占總人數的22.8%;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3.9%,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包河法院現設有政治處、研究室、辦公室、法警大隊、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13個內設職能部門;以及1個派出機構:濱湖法庭

法院建設

從2012年起,年受理案件數呈現快速、大幅增長的態勢。2012年收案8642件,比2011年收案上漲30%,2013年收案8912件,相比2012年收案又增幅3.12%。面對這樣繁重的工作任務,包河法院發揚包河人吃大苦、耐大勞,齊心協力抓工作的精神,結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13年更是達到99.35%,審判人員年人均結案數增至175件,個人年度結案最高達到372件,主要考核指標均進入全市“第一方陣”。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主要亮點有:一、隨著交通條件的改善和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長,交通事故也隨之增多。我院專門在交警三大隊設點辦公,對調解協定現場做出司法確認,當事人拿著司法確認書即可要求對方履行或直接到法院申請執行,打造出了一種集便民、能動、對接三位一體的道交損案件處理模式。極大地提高了辦案效率,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減少當事人訴累。此類案件零再審、零投訴,各類質效指標均呈良性循環態勢。二、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為己任,強化審判職能與社會管理的銜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強化“人民調解工作室”制度,與“望湖街道”緊密合作設立“法官工作室”,與區司法局聯合在常青街道成立“訴調對接聯繫點”,以定期駐點辦公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務,使人民民眾真正感受到司法就在身邊。三、認真開展審判管理“三化”年和“審判質效管理年”活動,2013年將審判管理辦公室單獨設定,專人專崗,積極探索符合審判規律和特點的管理機制。按照十八大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總要求,堅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推動審判管理規範化;以績效考核為動力,推動審判管理科學化;以流程監控為重點,推動審判管理精細化;以網路科技為依託,推動審判管理信息化。真正做到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保廉潔,靠管理求發展。四、發揚“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傳統,全面實行圓桌審判、社會調查、遠程考察等15項制度,推行溫情陪護、庭前談心、庭後回訪、發放典型案例彙編等創新舉措,設計並啟用符合青少年身心特點的“溫馨式”、“人性化”審判法庭。

所獲榮譽

近年來,我院繼承和發揚“求是創新、敢為人先”優良傳統,勵精圖治謀發展、眾志成城求跨越,各項工作均取得新進展、實現新突破、邁上新台階。近年來,先後榮獲“全國青少年維權崗”、“全國優秀庭審法院”、“全國司法理論宣傳工作突出成績獎”、“全省優秀法院”、“全省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全省廉政文化示範點”、“全省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全省執行工作先進法院”、“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等56項國家、省、市級表彰,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濱湖人民法庭等七個部門分別被授予“全國巾幗文明崗”、“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全省優秀人民法庭”等10項國家、省、市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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