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眾團體附加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

詳細條款:
合眾團體附加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條款?

關於本保險契約

1.1契約訂立一、本附加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附加契約”)須附加於合眾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契約(以下簡稱“基本險契約”)。本附加契約由保險條款、聲明、批註、批單、健康告知書及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二、本附加契約未約定的事項,適用基本險契約的約定。

1.2投保條件本附加契約的投保人、被保險人與基本險契約相同。

本契約保障責任2.1保險金額本附加契約按份計算,每份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金為10元/天,投保份數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並於本附加契約中載明。每一被保險人的投保份數一經確定,保險期間內不得變更。

2.2保險期間本附加契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後,如基本險契約繼續有效,經本公司同意且投保人按期續保並交付保險費,本附加契約繼續有效。

2.3保險責任在本附加契約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並且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在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住院治療,本公司按照被保險人的合理住院天數和投保份數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金”。被保險人多次遭受意外傷害進行住院治療,本公司按規定分別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金”,但每一保單年度內對同一被保險人一次或多次累計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金”天數以一百八十天為限,當累計給付天數達到一百八十天時,本附加契約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2.4責任免除被保險人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住院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險人毆鬥、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六、被保險人流產、分娩;七、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其它內、外科手術導致醫療事故;八、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九、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岩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十、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武裝叛亂和恐怖活動(以上行為以政府宣告或認定為準);十一、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保險費3.1保險費的交納本附加契約的保險費根據被保險人的職業類別、投保份數及保險期間確定。本契約的保險費須於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期間不滿一年的,本公司按照極短期保險費收取保險費。?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4.1保險金受益人本附加契約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它指定或變更。

4.2保險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4.3保險金申請一、被保險人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事故時,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1、保險單及其它保險憑證;2、保險費收據;3、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4、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包括:完整的病歷、住院證明、出院小結及相關的檢查檢驗報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醫療費用清單;二、如為代理人申領,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4保險金給付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所需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後,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定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4.5保險金申請時效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基本條款

5.1身體檢查被保險人申請領取保險金時,本公司有權要求被保險人在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身體檢查。

5.2本附加契約的終止一、基本險契約有效期內,本附加契約不得退保。二、基本險契約效力終止,本附加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釋義

6.1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6.2手續費保險費×25%×(12-本契約已經過月數)÷12。

6.3未滿期保險費保險費×(12-本契約已經過月數)÷12,不足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6.4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指下列情形之一:(1)沒有駕駛證駕駛;(2)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3)駕駛員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4)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持未審驗的駕駛證駕駛;(5)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6)持學習駕駛證在高速公路上駕車;(7)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無有效駕駛證駕駛的情況。

6.5探險活動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見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6.6極短期保險費極短期保險費:保險費×收費比例。收費比例詳見附表一。

6.7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8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指本公司指定醫院。本公司指定的醫院名單會在投保時展示給投保人,並隨保單附送一份。如因病情緊急,未能在指定醫院就醫,務必在3日內轉入指定醫院。。。。。。

參考資料:http://www.mcjr.cc/ProCenter/Detail/Index/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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