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眾團體社會統籌補充住院醫療保險

詳細條款:
合眾團體社會統籌補充住院醫療保險條款?

關於本保險契約

1.1契約構成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其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契約有關的投保檔案、聲明、健康告知書、批註、附貼批單、變更申請書及其他書面協定構成。

1.2投保範圍已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可為其已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員投保。退休人員比例占投保單位總人數不得超過60%。投保單位的在職和退休人員應100%參加本保險。

1.3契約生效本契約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開始生效,具體生效日以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所載的日期為準。

1.4契約內容變更在本契約有效期內,經投保人與本公司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契約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契約的,應當由本公司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與本公司訂立書面的變更協定。

1.5契約解除一、投保人於本契約成立後,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契約。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契約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1、保險單或其它保險憑證;2、解除契約申請書;3、保險費收據;4、投保單位證明。三、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契約的,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契約申請書之日二十四時起,保險責任終止,並於接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未滿期保險費。已發生保險金給付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保險契約。?

本契約保障責任

2.1保險期間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投保人提出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後可續保本保險。本公司有權調整本保險的保險費率,經調整的保險費率將通知投保人,自續保起適用。

2.2保險責任在本契約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一)基本責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到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的補充責任被保險人在醫院就診而發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合理醫療費用,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到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間需個人自付的部分,本公司按與投保人在保險單上約定的賠付比例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本公司就該交通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被保險人所發生的超過100元的合理的實際醫療費用按90%的比例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每一被保險人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的給付限額為人民幣10000元。上述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指的是投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中列明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主要包括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和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治療的醫療費用,部分省市還包括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等特殊門診醫療費用,具體規定依照投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二)可選責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補充責任被保險人在醫院就診而發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合理醫療費用,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部分,按與投保人在保險單上約定的絕對免賠額與賠付比例給付保險金。絕對免賠額和賠付比例在投保時一經選定,在保險期間內不得變更。對於同一投保單位名下的所有被保險人,只可選擇一種絕對免賠額和賠付比例。2.3責任免除被保險人因以下情形之一發生醫療費用的,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1)醫療費用不屬於投保人所在地正在執行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2)被保險人不論在神智清醒與否的狀況下自殺或自傷;(3)被保險人因自身的犯罪行為或因拒捕而導致的;(4)戰爭、軍事行動、暴亂、叛亂、恐怖主義襲擊;(5)被保險人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違禁藥品,成癮性吸入有毒氣體,酗酒或鬥毆;(6)被保險人藥物過敏、食物中毒、因醫療事故導致的傷害或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7)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熱或輻射;(8)牙齒修復、牙齒整形及視力矯正;(9)美容手術、變性手術及一般理療;(10)保單中特別約定的除外疾病及未告知的既往症。?保險費3.1保險費的交納非社會醫療保險機構作為投保人投保本保險時,根據投保所在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投保人與本公司約定的保險金額及賠付比例、投保所在地醫療消費狀況、投保人的醫療費用經驗數據、團體大小及退休人員所占比例確定,並於保險單上載明。續保時,本公司可根據社會醫療消費狀況調整保險費。?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4.1保險金受益人本契約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它指定或變更。

4.2保險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4.3保險金申請一、被保險人在醫院就診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時,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於當次就診十日內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1、保險單及其它保險憑證;2、被保險人身份證明;3、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被保險人參保證明及交費證明;4、該保單年度內首次申請理賠時,被保險人和投保人應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該保單年度歷次的病歷、醫療診斷書、處方及醫療費用的原始憑證。該保單年度內再次申請理賠時,則只需提供當次的病歷、醫療診斷書、處方及醫療費用的原始憑證。如上述單證中部分醫療費用已由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則需提供上述單證的複印件及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醫療費用報銷分割單原件。二、如為代理人申領,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4保險金給付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所需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後,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定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4.5保險金申請時效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基本條款5.1如實告知訂立本契約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保險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契約,並對於本契約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契約;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契約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在扣除手續費後,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5.2被保險人變動一、投保單位因在職人員變動需要加保的,應書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審核同意並收取相應的保險費後,開始承擔保險責任。二、被保險人離職的,本公司對其所負的保險責任自其離職之日起終止,並在扣除手續費後,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三、在保險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因其人員變動,需增加、更換被保險人(已發生給付的保險單不能申請換人),應出具書面申請送交本公司,據以簽發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屬檔案。

5.3地址變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契約註明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傳送有關通知。

5.4身體檢查被保險人申請領取保險金時,本公司有權要求被保險人在本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身體檢查。

5.5爭議處理主契約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達成仲裁協定通過仲裁解決。也可直接向訂立本契約的本公司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釋義6.1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指的是投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中列明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主要包括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和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治療的醫療費用,部分省市還包括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等特殊門診醫療費用,具體規定依照投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6.2既往症指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日之前罹患的已知或應該知道的有關疾病或症狀。6.3不可抗力。。。。。

參考資料:http://www.mcjr.cc/ProCenter/Detail/Index/1217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