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律性與合道德性之間

合法律性與合道德性之間,本書採用“重構性路徑”與“外部視角”相結合的研究路徑,從哈貝馬斯對當下道德意識與法律意識結構的時代診斷和社會理論建構出發,著重分析了哈氏商談合法化理論的內在理路及其相對於前述兩者的知識增量。

基本信息

作者:孫國東
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2-3-1
頁數:296
字數:286000
ISBN:9787309086959
定價:28元

內容簡介

本書採用“重構性路徑”與“外部視角”相結合的研究路徑,從哈貝馬斯對當下道德意識與法律意識結構的時代診斷和社會理論建構出發,立基於他對後傳統社會的道德哲學建構,分別以康德式理性自然法和韋伯式實證論合法化理論為外部參照框架,著重分析了哈氏商談合法化理論的內在理路及其相對於前述兩者的知識增量。

作者簡介

孫國東(1979- ),男,湖北隨州人,法學博士,復旦大學講師、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專職研究人員,鄧正來教授學術助理。先後就讀於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大學法學院和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要學術興趣:法律哲學與社會一政治理論、法律社會學、法律文化等。已出版譯著1部,編著2部,發表各類學術論文近70篇。

目錄

導論
一、作為政治哲學家與法律哲學家的哈貝馬斯
二、哈貝馬斯合法化理論演變的兩條線
(一)“韋伯式的馬克思主義”:從對“合法化危機”的病理診斷到對合法化機理的理論探究
(二)“填補法學空區”:從政治秩序的合法化到法律的合法化
三、法律與道德:哈貝馬斯合法化理論的法律哲學語境及其理論意蘊
(一)“三大法學派”與三種有效性:法律哲學中的合法化問題
(二)法律與道德:哈貝馬斯合法化理論的法律哲學語境及其理論意蘊
四、哈貝馬斯法律合法化理論的兩種解讀方式:麥卡錫式的“重構性路徑”與吳冠軍式的“外部視角”
(一)國內外哈貝馬斯法律哲學研究概覽
(二)哈貝馬斯法律合法化理論的兩種解讀方式
五、本書的研究路徑:“重構性路徑”與“外部視角”相結合
六、本書的論題限定與結構安排
(一)本書論題的若干限定與相關說明
(二)本書的結構安排
第一章 “後習俗”的道德意識與法律意識結構:商談論合法化理論的社會理論基礎
一、“後習俗”與“後傳統”
……
第二章 後傳統社會的道德理論:商談論合法化理論的道德哲學基礎
第三章 基於合道德性的合法性:從康德到哈貝馬斯
第四章 基於合法律性的合法性:從韋伯到哈貝馬斯
第五章 結語 商談民主與法律合法性:商談論合法化理論的民主向度
第六章 餘論 商談論合法化理論的限度:諸批判立場概覽
附錄 “交往”,抑域“溝通”:哈貝馬斯理論中“Kommunication”譯名辯兼及“Law As Communication”翻譯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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