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合法化危機》指出了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文化系統中存在著四種形式的危機傾向。作者認為,由於現代技術的高速增長,管理和控制的過度強調,產生了一系列新的危機,除各種形式的經濟危機外,文化危機(包括人性的自由發展、社會成員對社會的信任和參與動機等問題),以及行政系統的合理決策和有效協調等問題,是更嚴重的危機。作者簡介
尤爾根·哈貝馬斯(JvrgenHabemas),是德國當代最重要的哲學家、社會理論家之一。歷任海德堡大學教授、法蘭克福大學教授、法蘭克福大學社會研究所所長以及德國馬普協會生活世界研究所所長,1994年退休。他同時也是西方馬克思主義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的中堅人物。他繼承和發展了康德哲學,為“啟蒙”進行了辯護,稱現代性為“尚未完成之工程”,提出了著名的溝通理性(communicativerationqality)的理論,對後現代主義思潮進行了深刻的對話及有力的批判。
圖書目錄
前言第一部分社會科學的危機概念
第一章系統與生活世界
第二章社會系統的構成要素
第三章社會組織原則的解釋
第四章系統危機——以自由資本主義危機周期為例第二部分晚期資本主義的危機傾向第一章晚期資本主義的敘述模式
第二章晚期資本主義增長的後果問題
第三章危機傾向的分類
第四章經濟危機原理
第五章合理性危機原理
第六章合法化危機原理
第七章動機危機原理
第八章小結
第三部分論合法化問題的邏輯
第一章韋伯的合法化概念
第二章實踐問題與真理的關係
第三章普遍利益的壓制模式
第四章個體的終結?
第五章複雜性與民主
第六章對理性的偏愛
人名對照表
參考文獻
哈貝馬斯著作目錄(1952-1981)
精彩書摘
(1)形成多種工資和(或)加劇公共事業部門中的勞資糾紛;(2)導致持續的通貨膨脹,同時使收入的暫時再分配不利於無組織的工人及其他邊緣集團;(3)導致政府財政的持續危機和公共事業的困窘(如公共運輸、教育、住宅建設和醫療保健條件等的惡化);(4)不能對部門(農業)和地區(邊緣地區)之間失衡的經濟發展進行充分的調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幾十年里,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都成功地在關鍵領域中使階級衝突保持在潛在狀態,這裡撇開1968年的巴黎五月事件不論;成功地延長了經濟周期,把周期性的資本貶值變成了比較和緩的持續通貨膨脹危機,並且還廣泛地消除了經濟危機的功能紊亂副作用,把副作用分散到準集團中(如消費者、學生及其家長、交通使用者、病人、老人等),或沒有什麼組織的自然人群中。通過這種方式,各階級的社會身份就被打破了,階級意識也變得支離破碎。階級妥協成為了晚期資本主義結構的一個組成部分,這樣就(幾乎)使得每一個人既是參與者,又是當事人。當然,由於財富和權力的分配明顯(而且愈益)不平等,我們很容易區分:哪些人更多地屬於參與者,哪些人則更多地屬於當事人。
自由資本主義時期形成的階級結構和組織原則是否通過階級妥協發生了變化,如果發生了變化,又是如何變化的?這個問題不能從社會系統中的有限原則和貨幣機制所發揮的作用來加以考察。因為地產和勞動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的貨幣化,以及“原本與貨幣形式無關的使用價值和生活領域的逐漸貨幣化”,並不能充分說明交換一直是控制社會關係的主要手段。從政治上提出的占有使用價值的要求擺脫了商品形式,即使這些要求是用貨幣形式來滿足的。對於階級結構來說,關鍵在於,處於依附地位的工人的實際收入是否一直受到一種交換關係的決定,或剩餘價值的生產和占有是否受到政治權力關係的限制和修正,而並非單純取決於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