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人民檢察院

4、對市公安局看守所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對市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請抗訴。

合作市人民檢察院職能簡介: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為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而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性質、任務和依法享有的職權,合作市人民檢察院的主要職責是:
3、對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市公安局看守所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市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請抗訴。
6、受理公民、法人的控告、申訴和檢舉並及時處理和移送有關部門。
7、按照法律規定,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技術鑑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鑑定等工作。
8、加強檢察隊伍建設。
9、加強檢察宣傳,積極做好轄區內國家工作人員職位犯罪的預防工作。研究探討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辦法,依法保護青少年、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認真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落實檢察環節上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為我市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為社會和諧穩定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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