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心理生理測試技術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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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 者: 陳興樂
出 版 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ISBN: 9787811393095
出版時間: 2008-12-01
版 次: 1
頁 數: 152
裝 幀: 平裝
開 本: 16開
所屬分類: 圖書>法律>司法制度
內容簡介
產生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心理生理測試(測謊)技術,無疑是犯罪偵查史上的一個重要事件。早期的犯罪偵查,依循由人到案的偵查途徑,通過獲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直接確定人與案的關係,查明案情。在這種偵查模式下,口供具有至上的地位,其發展的極致必然導致主觀隨意、刑訊逼供泛濫。隨著近代物證技術的發展,改變了傳統的偵查模式,依循由物到人到案的偵查途徑,通過對物的鑑識揭示物與人、物與案的聯繫,從而間接確定人與案的聯繫,查明案情。這種偵杏模式從根本上克服了由人到案偵查模式的主觀隨意性,降低了口供的地位,是犯罪偵查的歷史性進步。但是,由物到人到案的偵查模式也有局限性。由於以物為中介確定人與案的聯繫具有間接性,其間任何一環的脫節都將使這一鏈條斷裂。並且,物的存在,物的發現、收集,物的鑑識都具有不確定性,許多案件無物可查,或有物不可鑑。依信息論觀之,犯罪偵查即是通過收集信息、查明案情的過程。犯罪信息存在的廣泛性,決定收集信息途徑和手段的多樣性。犯罪信息伴隨犯罪行為的發生而產生,並以兩種形態存儲於兩個空間,一種是以物的形態存儲於犯罪現場,表現為各種痕跡、物證、環境;另一種是以意識的形態存儲於犯罪嫌疑人和有關知情人的頭腦里。前者可謂物質現場,後者可謂心理現場。採用各種物證技術通過現場勘查,由物著手以物找人,由物到案,揭示人與案的關係。存在於心理現場中的犯罪信息在傳統的偵查模式中主要以言詞的形式表現,通過訊(詢)問獲取口供。但口供易受人的主觀意識的影響,亦有沉默不供者,因此,單純由人到案難保其客觀性。而由物到人到案模式的缺陷在於獲取信息途徑的單一性、間接性。 本書匯集、研究、消化和吸收了今年來國內外的大量研究成果,並融入了作者集體多年來的研究成果和獨有經驗,努力反映心理生理測試的一半規律,為心理生理測試技術學科建設、課程建設以及技術推廣套用作出應有的貢獻。 全書主要包括了心理生理測試的心理學基礎、心理生理測試的生理學基礎、心理生理測試的基本原理、心理生理測試的作用及其局限性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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