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之道-以當事人為本

內容介紹《司法之道:以當事人為本》是山東省三級人民法院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不斷推進人民司法理論和實踐創新的重要成果,對於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更好地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更好地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維護人民權益,具有積極的倍鑒意義。 人民法院堅持司法為民、維護人民權益,主要是通過審判、執行案件實現的。 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都應當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在服務科學發展、服務人民民眾方面不斷推出新舉措,不斷創造新經驗,努力開創人民司法事業新局面,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內容介紹

《司法之道:以當事人為本》是山東省三級人民法院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不斷推進人民司法理論和實踐創新的重要成果,對於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更好地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更好地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維護人民權益,具有積極的倍鑒意義。 執法辦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務。人民法院堅持司法為民、維護人民權益,主要是通過審判、執行案件實現的。各.類案件的當事人是人民法院最直接的工作對象。人民法院如何對待當事人,如何充分發揮當事人在訴訟活動中的重要作用,如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益,是需要我們認真研究解決的問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周玉華同志以及山東法院的同志們,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對此做了一些積極有益的探索,採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並在總結工作經驗、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了這部《司法之道:以當事人為本》著作。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永無止境,服務科學發展、服務人民民眾永無止境。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都應當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在服務科學發展、服務人民民眾方面不斷推出新舉措,不斷創造新經驗,努力開創人民司法事業新局面,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