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與政治主張
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
加速環境法案之制訂
停止核能發電,鼓勵使用再生能源
發展大眾運輸
設定保護區,保護特殊景觀、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
增加中國小鄉土教材,建立環境意識
“國家安全與國際關係”
促進台灣民間團體加入國際非政府組織
致力將“人權”落實在各國的法律體系
要求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
新公民權
兩性平等
“政府”應協助解決原住民族教育及就業問題
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應建立公開、民主參與機制
歷史
綠黨1996年1月建黨時,原名為“綠色本土清新黨”;但同年5月9日第一次臨時黨員大會便決議變更黨名為“綠黨”,英文名稱為“Green Party Taiwan”。
1996年,綠黨提出“廢物利用、資源回收專案”提名區域候選人十三人參與“國民大會”選舉,綠黨在雲林縣的參選人高孟定當選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成為該黨唯一的政治代言人。1997年,由於高孟定接受張榮味邀請搭檔參選雲林縣副縣長,為避免“黨中央”難為而主動退黨,自此綠黨也就不再有體制內的政治代理人,而與一般環保團體一樣長期進行體制外的遊說與運動。
組織運作
綠黨在“中央”為由“全國”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的“中央執行委員會”,采合議制。召集人由“中央執行委員”互推產生,即為一般政黨形式上之黨主席,目前為雙召集人制。另外,綠黨成立之初在黨章中即明白規定,各級黨部執行委員、評議委員,以及黨提名參與各項公職選舉之候選人,女性名額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並明定在2000年之前進而提高至不少於二分之一,開島內各政黨大幅度保障女性黨員政治參與的先河。2006年黨員大會通過修改為任一性別名額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綠黨之雙召集人(2006年)為謝若蘭及林聖崇,目前(2007年)為陳曼麗及洪輝祥。
參選
綠黨亦多次推派候選人參與各級選舉,除1996年“國代”選舉以外,還包括以下幾次選舉:
1998年
林璽美、陳光宇、張素真、郭秋萍參選台北縣議員;鍾寶珠參選花蓮縣議員。蔡優男參選高雄市苓雅區林德里里長。陳光宇、張琦凰、彭渰雯、張振宇參選台北市議員。 高成炎參選台北市南區“立法委員”。
2001年
高成炎參選台北市南區“立法委員”。 齊淑英參選花蓮縣長。
2002年
陳朝順參選台北市議員。
2003年
齊淑英參與花蓮縣長補選。
2006年
張聿文(綠黨推薦,但非綠黨成員)、潘翰聲、張宏林參選台北市議員。陳朝順參選台北市大安區光武里里長。 雖然綠黨候選人在以上選舉皆無人當選,但綠黨仍保有一定的政治影響力與社會動員能力。
國際交流
注重與各國綠黨和綠色環保組織的交流,為綠黨的重要特色。台灣綠黨為亞太綠色聯盟 (Asia-Pacific Green Network)的重要發起團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