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台州市黃巖區財政局、台州市黃岩地方稅務局實行二塊牌子一套班子合署辦公,現有人員205人,台州市黃巖區財政局內設機構11個,即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科、預算會計科(增掛行政事業科、社會保障科、稅收政策科、基建科)、綜合計畫科(增掛預算外資金管理科)、農業農稅科、企業財務科、會計事務管理科、國有資產管理科、財政績效評價科(增掛財政監督科)、控辦(政府採購辦公室),以及2個事業單位即財政預算項目審核評審中心和區會計核算中心。地稅局內設機構7個,即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科、政策法規科、稅政管理科(增掛規費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以及1個事業單位即信息中心,下設5個基層單位,即稽查局、城區稅務分局、院橋稅務分局、頭陀稅務分局、寧溪稅務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關於財政預算決算、國有資產、政府採購、財務、會計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全區契稅、耕地占用稅征管改革和指導工作,指導全區組織實施上級主管部門和區政府制定的各項具體財政政策。
(二)編制全區財政預決算草案以及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區財政決算;根據區級預算安排,制定財政收入計畫;合理安排部門預算,合理配置財力資源;完善財政體制;管理全區各級財政收入,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預算外資金;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支出;指導和監督鎮、鄉、街道財政收支和區級機關各部門財務活動。
(三)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管理區本級政府採購。
(四)負責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資產、財務的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清產核資、產權管理等基礎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資產產權交易。
(五)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有關政策的制定;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機構設定
辦公室(增掛信息調研科)
負責機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宣傳、信息、文秘、督查、檔案、信訪、保密、保衛和機關資產財務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會同有關科室負責地稅政策制度的公告工作;負責全區稅收宣傳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負責對全區地稅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地稅普法教育;參與稅收大要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承擔稅務行政應訴和辦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稅務案審委員會的日常聯絡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人事、工資管理;組織實施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本系統開展業務研討活動;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監察內審科
負責監督檢查內部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情況;按照上級業務部門和地方黨委的要求,制訂全區地稅系統有關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制度,並抓好貫徹落實;負責受理民眾舉報並承辦有關部門移交的案件。
財政績效評價科(增掛財政監督科)
制定財政預算績效評價的有關制度、規程及評價指標體系;運用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對全區財政資金使用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和判斷,為預算分配提供依據;指導中介機構的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制定財政內部監督的政策和制度,提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局內各單位在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過程中執行財政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與制度的情況;監督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管理工作。
預算會計科(增掛行政事業科、社會保障科、稅收政策科、基建科)
負責編制全區年度預算計畫和部門預算,辦理決算;監督檢查預算執行情況;辦理行政事業單位、鎮(鄉、街道)財政經費的撥款,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以及國有施工、房地產的財務管理;屬於財政預結算內的社會救災醫療保險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管理。
綜合計畫科(增掛預算外資金管理科)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資金管理,行政事業性票據管理,住房資金的監督,組織專項資金的徵收管理。
企業財務科
負責國有及國有控股、交通、商業、外經企業及省市重點企業、二輕集體、供銷社等企業財務管理、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政策制定及資金管理;編制財務報表。
會計事務管理科
負責宣傳會計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評審、會計證考試、發證審核、年檢工作、會計人員培訓、推廣會計電算化、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和成人教育管理。
國有資產管理科
負責國有資產政策的貫徹實施,辦理各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界定、清產核資等國有資產各項管理工作,參與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收繳工作,強化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措施,提高國有資產營運效益。
控辦(政府採購辦公室)
負責分配、執行上級下達的年度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指標;審批社會集團專項控制商品的購置、監督與查處違紀事件及報表編制等工作;負責本區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物品的招標、採購、供應。
徵收管理科
按照上級地方稅務局的要求,探索、深化全區地方稅收征管改革,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區各項地方稅收征管措施、辦法;負責普通發票、表冊的制定、管理和個私集貿稅收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的辦理、驗證、換證、變更、註銷;負責組織納稅輔導和對基層票證員業務指導;負責協稅、護稅、代征網路的管理;指導、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計畫財務科
根據省、市地方稅務局的收入計畫和全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以及財政預算安排情況,編制、下達年度地方稅收計畫;負責全區重點企業稅收稅源監控管理及分析;統計匯總區本級及全區地方稅收計畫完成情況;負責監督和反映稅收資金運行全過程並組織稅收會計核算;負責統計分析工作;監督全區地方稅務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核算區本級各項稅務經費的收支管理;負責地方稅收票證管理。
信息中心
負責制定、實施計算機系統及其安全運行管理規範;負責保障計算機硬體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保障軟體系統的正常運行,特別是《浙江地稅信息系統》和《公文處理系統》;負責計算機套用(信息化)的技術支持、業務指導和協助相關培訓工作;負責信息業務工作中的有關數據分析處理等。
財政預算項目審核中心
貫徹執行上級和區財政預算管理政策和法規,協助做好區級財政項目支出預算管理工作;按照部門預算編審的要求,承擔區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編制的審核,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審核意見,並對項目支出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追蹤問效;承擔區級財政基建投資項目國庫直撥支付資金的審核,並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的審核意見;承擔納入政府採購目錄工程項目招標標底(工程量清單)的審核,提出項目的審核意見,並配合做好政府工程採購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政性基建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算、竣工結算的審核工作;配合財政局有關業務科室做好財政專項支出項目核查及相關的效益評價分析工作。
會計核算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財經紀律;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審核各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和資料,辦理支出業務和資金結算,及時發放幹部、職工工資、獎金等;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根據各單位情況確定單位帳套,設定會計科目,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向各單位提供編制年度預算的有關資料,協助各單位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和年度預算,會同各單位嚴格執行經財政部門批覆的單位年度預算,及時向各單位和財政部門提供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會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