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職 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江門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四)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上級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五)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
(七)擬訂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
(九)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
(十)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
(十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重點物資運輸能力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三)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 設 機 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務、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管理、計畫生育以及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組織和實施局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二)綜合股(掛市中小企業局牌子)
組織擬訂企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成品油經營企業發展規劃;擬訂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監督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產業規劃和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和綜合匯報、工作總結;組織協調宣傳工作,分析和發布重要信息。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三)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和信息引導,對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推進工業產業園區化發展。指導企業改革與創新工作,推進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指導創業基地建設;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四)產業技術股
組織實施原材料、裝備製造和消費品等工業行業管理;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儲存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組織相關行業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組織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合作,參與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
(五)市場商貿股(掛市酒類專賣局牌子)
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
組織實施會展、技術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物流、會展、商務服務行業規劃、管理和發展;貫徹執行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節能與電力能源股(掛市節能監察中心牌子)
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參與促進企業加強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制定全市節能監察計畫、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用能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和仲裁及處罰;開展節能宣傳和節能科普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電力工業的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實施行業管理、行政執法與監督;組織指導擬訂電力工業改革方案;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組織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指導推動節約用電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直購電工作。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和煤炭的經營資格。
(七)信息技術股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規劃,推進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擬訂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組織實施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組織和推進重點信息化工程;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組織和協調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電子政務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的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推動信息化普及教育;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業政策和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執行與信息化相關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規範和標準;組織信息技術合作與交流;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管理政務網路資源和信息資源;指導和管理政務網站建設;指導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八)無線電管理股(掛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指配、管理無線電頻率和呼號;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調無線通信網路規劃,實施對相關設施建設的管理;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擬訂無線城市建設規劃,推進無線城市建設。承擔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