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卷

1843年美國New York Erie鐵道公司發行第一張可轉換公司債券,但此後100多年,可轉換公司債券一直在證券市場中處於非常不清晰的地位,沒有得到市場的認同和重視,直到20世紀70年代,美國經濟極度通貨膨脹使得債券投資人開始尋找新的投資工具,可轉換公司債券由此進入人們的視野,並在此後30年在全球迅速發展起來。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起源與概念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可轉換證券的一種。從廣義上來說,可轉換證券是一種證券,其持有人有權將其轉換成另一種不同性質的證券,如期權認股權證等都可以稱為是可轉換證券,但從狹義上來看,可轉換證券主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公司債券,它賦予持有人在發債後一定時間內,可依據本身的自由意志,選擇是否依約定的條件將持有的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權利。換言之,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至債券到期,要求公司還本付息;也可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可轉換優先股雖然與可轉換公司債券一樣可以轉換成普通股股票,但是它畢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債息,而是股票紅利;它的價格隨著公司權益價值的增加而增加,並隨著紅利派現而下跌;而且破產時對企業財產的索賠權落後於債權人。由此看來它與可轉換公司債券還是有本質的不同,本書主要分析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思路和方法,並主要針對可以轉換成發行公司自身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探討。另外除非有特殊說明,本書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時簡稱“轉債”。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性質

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債權性和期權性雙重屬性。
1、債權性質
可轉換公司債券首先是一種公司債券,是固定收益證券,具有確定的債券期限和定期息率,並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提供了穩定利息收入和還本保證,因此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較充分的債權性質,這就意味著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雖可以享有還本付息的保障,但與股票投資者不同,他不是企業的擁有者,不能獲取股票紅利,不能參與企業決策。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上,可轉換公司債券屬於企業“或有負債”,在轉換成股票之前,可轉換公司債券仍然屬於企業的負債資產,只有在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票以後,投資可轉換公司債券才等同於投資股票。一般而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總是低於同等條件和同等資信的公司債券,這是因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賦予投資人轉換股票的權利,作為補償,投資人所得利息就低。
2、股票期權性質
可轉換公司債券為投資者提供了轉換成股票的權利,這種權利具有選擇權的含義,也就是投資者既可以行使轉換權,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轉換權,持有債券到期。也就是說,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了股票買入期權的特徵,投資者通過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獲得股票上漲的收益。因此,可轉換公司債券是股票期權的衍生,往往將其看作為期權類的二級金融衍生產品。
實際上,由於可轉換債權一般還具有贖回和回售等特徵,其屬性較為複雜,但以上兩個性質是可轉換債權最基本的屬性。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類型

可轉換公司債券混合金融產品特徵決定了其品種的多樣,為了迎合不同的發行者和投資者的需求,市場上也出現了多樣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品種,下表列出了主要幾種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及其特徵:
表1-1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種類及其特徵
可轉換公司債券種類
特徵
高票息或高溢價可轉換公司債券
l 較高利息回報
l 轉股可能性小
溢價回售可轉換公司債券
l 保證資本增值
l 票息較低
l 較高溢價
l 在一段時間可以把可轉換公司債券回售給發行公司
l 對於投機性較強的股票,可以為投資者提供保護
滾動回售可轉換公司債券
l 保證資本增值
l 票息較低
l 較高溢價
l 有多次把可轉換公司債券回售給發行公司的機會
l 極有可能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超過第一個回售期
零息可轉換公司債券
l 保證資本增值
l 以大幅度折價發行
l 無利息收入
l 轉股可能性較小
折扣可轉換公司債券
l 保證資本增值
l 轉股可能性比零息可轉換公司債券大,但低於一般可轉換公司債券
可交換債券
l 轉股的標的股票不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司的股票而是另外一家公司股票
l 發行人的信用等級與第三方的股票情況聯繫起來
含認股權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l 較低的票息
l 較高的溢價
l 嵌入的認股權證可以拆開並且可以作為單獨的交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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