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分離交易可轉債是債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資品種,它與普通可轉債的本質區別在於債券與期權可分離交易。
分類
分離可轉債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有利於發揮發行公司通過業績增長來促成轉股的正面作用,避免了普通可轉債發行人往往不是通過提高公司經營業績、而是以不斷向下修正轉股價或強制贖回方式促成轉股而帶給投資人的損害。且上市公司改變公告募集資金用途的,分離交易可轉債持有人與普通可轉債持有人同樣被賦予一次回售的權利,從而極大地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
《辦法》
普通可轉債中的認股權一般是與債券同步到期的,分離交易可轉債則並非如此。《辦法》中規定,分離交易可轉債“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為認股權證分離交易導致市場風險加大,縮短權證存續期有助於減少投機。
3、第一,投資者可以獲得還本付息,由此給發行公司的經營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第二,當認股權證行使價格低於正股市價時,投資者可通過轉股或轉讓權證在二級市場上套利,而毋須擔心發行人在股票市價升高時強制贖回權證;而當認股權證行使價格高於正股市價時,投資者可選擇放棄行使權證,而權證往往是發行人無償贈予的。
4、目前市場上已有的分離交易可轉債:馬鋼股份(已推出),新鋼釩,中化國際(獲批即將推出),武鋼股份(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