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受賄罪若干疑難問題研究》內容簡介:近年來,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和社會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受賄犯罪也呈現出了一些新特點。受賄犯罪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不僅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破壞了黨風廉政建設,敗壞了社會風氣,而且嚴重影響了國家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和國家經濟建是健康有序的向前發展。為此,《受賄罪若干疑難問題研究》就當前受賄罪在刑法理論界和刑事司法實踐中遇到的一些疑難問題作了較為深入、細緻、大膽的探討和分析。
作者簡介
張成法,男,1964年7月出生於遼寧省撫順市,法學博士後。曾在公安關當過警察(三級警監)、高等院校過教師,現在北京從事政法工作。近曾在國家、省級刊物發表專業論文60餘篇,主編、參編著作10餘部,獲國家、省、市級法學優秀成果獎16項。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章 受賄罪立法評說
一、受賄罪的法律特徵
二、我國古代關於受賄罪的立法
三、我國近代關於受賄罪的立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關於受賄罪的立法
五、國外關於受賄罪的立法
六、《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關於受賄罪的規定
七、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受賄罪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規定的受賄罪之比較
八、受賄罪的分類
第二章 受賄罪的犯罪主體
一、國外關於受賄罪主體的法律規定
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關於受賄罪主體的法律規定
三、《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關於受賄罪主體的法律規定
四、我國關於受賄罪主體的法律規定
五、我國刑法中關於受賄罪主體的分類
六、下列人員能否成為受賄罪的犯罪主體
第三章 受賄罪的共同犯罪
一、非國家工作人員能否構成受賄罪的共犯
二、受賄罪共同犯罪之基本特徵
三、國家工作人員與其“特定關係人”共同受賄犯罪的認定
四、在國家工作人員與非國家工作人員的共同受賄犯罪中非國家工作人員能否構成實行犯
五、受賄罪共同犯罪的處罰原則
六、劃清受賄罪的共同犯罪與介紹賄賂罪的界限
第四章 受賄罪的行為對象
一、關於受賄罪行為對象——賄賂範圍之理論紛爭
二、關於上述理論紛爭之評析
三、本書立場
四、受賄罪行為對象的具體認定
五、“性賄賂”研究
第五章 受賄罪的表現形式
一、索取型受賄
二、收受型受賄
三、索取型受賄與收受型受賄之區別
四、經濟受賄
五、間接受賄
第六章 受賄罪的幾種新型表現形式
一、交易型受賄
二、收受乾股型受賄
三、合作投資型受賄
四、委託理財型受賄
五、賭博型受賄
六、掛名領薪型受賄
七、消費型受賄
第七章 受賄罪與相關犯罪的界限
一、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二、受賄罪與詐欺罪
三、受賄罪(索賄)與敲詐勒索罪
四、受賄罪與貪污罪
五、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
六、受賄罪(間接)與介紹賄賂罪
七、受賄罪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第八章 受賄罪的立法完善
一、犯罪構成方面的完善
二、增設外國公職人員或者國際公共組織官員受賄罪
三、增設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四、法定刑方面的完善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