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研究分析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3、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4、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價格政策;研究和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綜合分析各項政策的執行效果。
5、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向國家、省、市上報項目,爭取各項國家政策性資金;安排國家政策性建設資金,並指導和監督其使用;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國家投資和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的概算、預算、決算的審核;負責牆改工作。
6、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專項規劃和重大項目;擬訂工業發展規劃,推進老工業基地改造;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組織編制與實施第三產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專項規劃。
7、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8、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9、制定全縣項目開發工作計畫,編制項目開發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努力做好大項目建議書的論證撰寫工作,負責生產型建設項目的核准、備案工作。對重點項目實施跟蹤服務,負責項目庫建設及項目信息的收集、儲備、發布和管理工作,負責新項目的調研、論證、立項、資金落實工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局內的檔案運轉工作;
・負責報賬和勞資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事宜。
負責人:韓軍旗
(二)計畫辦(含綜合辦、區域辦、國民經濟動員辦)
・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計畫業務的綜合工作;
・負責做好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計畫的編制、檢查和執行情況的分析,按時寫出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負責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計畫的編制工作;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隨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王 鑫
(三)項目辦
・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計畫的匯總編制工作;
・負責常規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
・負責重點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
・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負責招標工作;
・隨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李金章
(四)體改辦
・負責研究全縣經濟體制與科技體制、教育體制、城市與農村體制改革的銜接、推進配套改革;
・組織開展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研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經濟體制改革宣傳,交流改革經驗和信息,組織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幹部的培訓工作;
・圍繞縣委、縣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
・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事宜。
負責人:李長春
(五)基本建設股
・負責全縣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決算與報批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事宜。
負責人:李文凱
(五)社會事業股
・負責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專項規劃;
・負責提出商貿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事宜。
負責人:周宏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