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原鵝龍(學名:"Procheneosaurus")意為“在鵝龍之前”,過去因為其小型頭骨與眼睛前方的
低矮顱頂,而被分類於鴨嘴龍科。原鵝龍目前被視為是無效的恐龍,而其化石被認為屬於不同賴氏龍亞科的幼年個體。
豎額原鵝龍是由帕克斯命名,當時為Tetragonosaurus的一種,化石是一個發現於恐龍公園組的頭骨。彼得·達德森認為該種是冠龍某一種(C. casuarius)的幼年體。另外一個骨骼,發現於美國蒙大拿州雙賣迪遜組,年代為上白堊紀的晚坎潘階,似乎是斯氏亞冠龍(Hypacrosaurus stebingeri)的幼年個體。
P. convincens的化石是一個幾乎完整骨骼,只缺少口鼻部與尾巴末端,發現於哈薩克斯坦,年代為白堊紀晚期。該種是由蘇聯古生物學家羅特傑斯特文斯基(Anatoly Konstantinovich Rozhdestvensky)再1968年命名。[8]P. convincens可能是鹹海牙克煞龍(J. aralensis)的異名,也可能足以成立個別的屬。
發現命名
在1920年,加拿大古生物學家威廉·狄勒·馬修(William Diller Matthew)將一個位在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頭骨與骨骸的照片,命名為原鵝龍(Procheneosaurus),該化石出土於加拿大亞伯達省的恐龍公園組,年代為上白堊紀的晚坎潘階。原鵝龍的命名普遍不認為具有效性,而該標本後來被建立為Tetragonosaurus。但是,理查·史旺·納爾(Richard Swann Lull)反對Tetragonosaurus的用法,繼續使用原鵝龍。
模式種P. praeceps是由威廉·帕克斯(William Parks)在1931年命名,根據一個發現於恐龍公園組的頭骨命名。在當時,帕克斯原本將該種建立於Tetragonosaurus之內,並包含了馬修命名原鵝龍的最初標本。P. praeceps的頭骨現屬於賴氏賴氏龍(Lambeosaurus lambei)。儘管原鵝龍的命名早於賴氏龍,賴氏龍仍是有效名稱。
同類種屬
寬齒原鵝龍也發現於恐龍公園組,原本為寬齒糙齒龍(Trachodon altidens),是在1942年由理查·史旺·納爾與尼爾達·萊特(Nelda Wright)改歸類於原鵝龍。寬齒原鵝龍的化石只有一個上頜骨,可能也屬於賴氏龍,但難以確定。
短顱原鵝龍也是發現於恐龍公園組,是在1935年由查爾斯·斯騰伯格(Charles Mortram Sternberg)命名,當時為Tetragonosaurus的一種。[6]化石大於其他種。彼得·達德森認為該種是冠龍的幼年個體。新的研究顯示,根據模式標本的頭骨關節,該化石是個賴氏龍的幼年個體,而其他化石則屬於冠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