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紀檢組長編制1名單列)。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部門概述

原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隸屬於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政府,是其下轄的一個科級單位,主要設有辦公室、安全監督股、安全監察股(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煤炭管理股等部門。

職能職權

(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市生產工作規劃,研究擬定有關政策及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規定、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各類傷亡事故的綜合統計工作,公布安全生產信息,定期編報安全生產簡報。
(二)負責組織、協調各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認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四)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化學應急救援等工作。
(五)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監督人員和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及安全管理技術人員資格培訓和管理工作,依法組織特種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省際和市際交流與合作。
(六)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綜合協調監督指導鍋(鍋爐)、容(壓力容器)、特(煤炭、起重、運輸、電力、鐵路、地礦、城建、特種設備、化學品、儲存等)、管(壓力管道)、交通、防火、農機等職能部門負責的專項監察工作。
(七)研究擬定煤炭工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的建議,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發展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監督企業執行煤炭工業法律、法規和生產建設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
(八)貫徹執行煤炭工業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國有煤炭企業改革、改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國有煤炭企業扭虧脫困、關閉破產、轉產分流,實施再就業工程;研究提出全市煤炭產運銷銜接的政策建議,參與組織全市煤炭企業年度煤炭訂貨,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引導企業聯合競爭。
(九)依法整頓煤炭生產秩序,監督關停違法開辦和經營的各類煤礦。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審查上報和年檢。
(十)負責全市煤炭生產的總量控制,組織實施關井壓產工作,依法對新開煤礦進行審核上報;掌握和分析煤炭工業經濟運行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煤炭經濟技術信息。
(十一)負責煤炭生產補貼款和專項維簡費的集中管理,保障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十二)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編制1名
擬定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和行政事務及後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經費及黨群工作。承擔市政府安委辦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與市直有關部門、各鄉鎮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承辦市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二)安全監督管理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 編制2名
指導、協調和監督煤炭、公路、鐵路、建築、消防、農業、水利、電力、民爆、特種設備、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林業、氣象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全市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和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相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和尾礦庫閉庫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備案工作;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相關規章制度;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統計工作;承擔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三)煤炭行業管理股 編制2名
組織研究全市煤炭工業經濟運行、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和重要產業政策;編制煤炭工業發展規劃、煤炭生產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礦區總體規劃,引導煤炭行業合理布局,實施煤炭總量調控;按有關規定,負責新開辦煤礦、改擴建煤礦的礦井地質報告申報;負責全市煤礦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全市煤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組織實施煤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轉型工作;負責礦井關閉有關工作;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生產技術工作,檢查煤炭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執行情況;負責全市煤炭生產的產能、產量調控;指導全市煤炭行業機電管理工作,推動煤炭行業建立健全機電管理制度,提高機電管理水平;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煤礦準入條件和辦礦標準,負責煤礦開辦申報;組織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工作,監督全市煤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落實;按有關規定,負責煤礦閉坑、生產礦井地質報告、煤炭儲量註銷報告的申報;負責煤炭質量管理;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煤炭銷售票等票據管理工作。
(四)煤礦安全監督股 編制1名
指導全市煤炭行業安全基礎管理;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煤炭安全生產計畫;負責全市煤炭安全監管;確定全市煤炭工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負責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和煤礦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工作;負責煤礦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儲存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貫徹國家關於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導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工作;承擔“一通三防”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瓦斯湧出量與預測報告的審批;負責年度瓦斯等級鑑定;負責全省礦井通風能力核定;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煤礦安全長效機制;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監督煤礦企業建立並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督促煤礦企業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指導全市煤炭行業安全糾察工作;落實全市煤礦安全聯合執法制度;依法對煤礦違法、違規和違章等行業進行查處。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紀檢組長編制1名單列)。核定機關工勤編制2名。
(二)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
(三)科級非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的有關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的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規章制度,擬定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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