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拉倫茨

卡爾·拉倫茨( Karl Larenz 1903年4月23日-1993年1月24日),生於維塞爾市,卒於慕尼黑;德國著名民法學家及法哲學家。

卡爾·拉倫茨( Karl Larenz 1903年4月23日-1993年1月24日)生於維塞爾市,卒於慕尼黑;德國著名民法學家及法哲學家。

生平

卡爾·拉倫茨1921年中學畢業後即在柏林開始學習法律。曾求學於馬堡、慕尼黑及哥廷根,並於1926年11月取得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並在哥廷根大學繼續完成其教授資格論文。之後任教於基爾大學,成為基爾學派的一員。 二戰期間被禁止教學活動。戰後繼續在基爾任教授。1960年,受聘於慕尼黑大學擔任教授直至退休。

主要著作

《法學方法論》, 海德堡, 1960
《德國民法總則教科書》, 慕尼黑, 1960
《德國債法總則教科書》, 慕尼黑, 1953年第一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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