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布倫訥

1919年1月15日,布倫訥在巴登參加了“東方”自願營。1920年4月初,他參加了“卡普暴動”(Kapp Putsch)。此後,他被調職到第7步兵團。很快,他就離開軍隊加入到巴登的安全警察(Dicherheistpolizei)部隊,其警銜為州警少校(州警-Landpolizei,見附註)。
1926年,布倫訥加入希特勒青年團,在巴登(Baden)區任旗隊長(Bannführer)直到1935年3月1日。1935年,他進入柏林的州警指揮學校進修。進修結束後,他被任命為普魯士州州警察署署長的副官。5月1日,他加入了納粹黨。當年夏季,他先後到於特博格(Jüterbog)的陸軍炮兵學校和駐烏爾姆(Ulm)的第4炮兵團受訓。
1936年8月初,布倫訥被任命為治安警察總局一個辦公室的主任。當年,他晉升為防衛警察中校。1938年9月11日,他加入了黨衛隊並被授予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銜。1939年1月起,他開始在黨衛隊中央技術管理局(SS-Hauptmant)下屬的治安警察總局中主管警察體育方面的事務。4月20日,他被提升為防衛警察上校。8月15日,他晉升為黨衛隊旗隊長。8月初,布倫訥被任命為坐落於柏林斯潘道區的警察體育學校校長。10月,他被派往波蘭擔任“華沙”警察團團長(Polizeiregiment “Warsaw”)。1940年3月12日,他被調職到骷髏師,擔任該師炮兵團的臨時團長。5月4日,新任骷髏師炮兵團團長弗里茨·阿里恩(Fritz Allihn)到任,布倫訥則調任警察師炮兵團團長。1941年9月,他在戰鬥中失去了左眼。
1941年11月9日,布倫訥晉升為黨衛軍大校。11月初,他被任命為黨衛軍西北戰區司令(Befehlshaber der Waffen-SS Nordwest)。1942年1月30日,他被提升為黨衛軍兼警察少將。2月6日,他被任命為薩爾茨堡治安警察總監,負責反游擊作戰。7月1日,被派去幫助建立黨衛軍司令部(SS-Generalkommando)。10月7日,他就任炮兵指揮。11月-12月期間,他率一個戰鬥群前去接管法國土倫(Toulon)海軍基地。5個星期後,他回到治安警察總局任某辦公室主任。此後,他被任命為薩爾茨堡治安警察司令再次負責反游擊作戰直到9月底。1944年1月1日,他被提升為警察中將。3月15日,他晉升為黨衛軍中將。1943年12月中旬至1944年6月6日期間,他在烏克蘭擔任當地的治安警察司令。1944年6月10日,希姆萊親自推薦授予布倫訥金質德意志十字勳章。推薦書原文如下:
1944年3月2日,布倫訥黨衛軍兼警察中將率一小隊人乘車前往已被敵軍包圍的波爾基(Borki)村。在他的親自指揮下,波爾基村得以又多堅守了3天。
1944年3月15日,敵軍已攻入克列緬涅茨(Kremianez)村北部;布倫訥親率最後的預備隊發起反擊,不僅擊退了優勢敵人還乘勢收復了村子的北部。
1944年3月21日,蘇軍坦克部隊發動奇襲,突破了我們在久特科維基(Dytkoviecki)附近的防線。布倫訥中將親自出動,成功地阻止了部隊的潰敗並指揮他們建立起新的防線。
1944年3月27日,蘇軍坦克突破了布倫訥戰鬥群位於蘇霍沃拉(Suchovola)的指揮部附近的陣地。布倫訥集中指揮部所有的人員和馬匹向敵軍發動攻擊。他們一直堅持到增援部隊趕到並發起反擊。
1944年4月2日,我軍位於布羅德(Brody)南部的防線被強大的敵軍突破。在布倫訥中將的指揮下,一些小部隊和戰鬥群一道對敵軍發動反擊,使其無法再前進一步。
1944年4月5/6日,布羅德東南的261高地被敵軍攻占。我軍進行了多次反擊皆未能將其奪回。布倫訥中將親自指揮了新的反擊,成功占領了公路這一重要的補給通道。
4月13日和14日,戰鬥群奉命移動到布羅德和於特尼基(Hutniki)之間的斯坦尼斯拉夫茨克(Stanislavzik)地域。在撤退過程中,銜尾追擊而至的敵軍對他們構成了很大的威脅。布倫訥中將調遣預備隊擊退了這些敵人。經此一戰,戰鬥群撤退的計畫才得以完全實現。
1944年6月16日,布倫訥正式獲頒金質德意志十字勳章。在6月-7月期間,他在漢斯·阿道夫·普魯茨曼(Hans Adolf Prutzmann)指揮的戰鬥群中擔任軍事顧問。7月23日,他就任“庫爾特·馮·戈特貝格”戰鬥群(Curt Von Gottberg Kampfgruppe)指揮官。7月至9月初,他取代埃里希·馮·登·巴赫擔任反游擊行動的指揮。9月1日,他被任命為黨衛軍第6“北方”山地師師長。
1944年11月17日,第18山地軍軍長弗雷德里希·霍赫鮑姆(Friedrich Hochbaum)建議授予布倫訥騎士十字勳章。霍赫鮑姆在推薦書中寫到:
第18山地軍為從(Karelien)的原防線撤退,特命令黨衛第6山地師在庫薩莫(Kuusamo)擋住先前由基斯金基(Kistinki)追擊而至的蘇軍,為部隊在當地蒐集補給爭取時間。
1944年9月19日,蘇軍一個團在蘇芬邊境附近與黨衛第6山地師的預備隊(2個加強營和一個炮兵營)之間爆發了激烈的正面交戰,並且擋住了其撤退通道。
9月19日,在敵軍對該預備隊實施的一次試探性攻擊中,黨衛第6山地師的參謀長陣亡。當黨衛第6山地師主力得知這一情況時,他們正在西面70公里以外準備向庫薩莫的掩護陣地撤退。多虧布倫訥中將的洞察力和活力,其指揮體系並未因參謀長的陣亡而受到太大的衝擊,儘管他接任師長職務才14天。他當機立斷,立即率部馳援被困的預備隊。
1944年12月31日,布倫訥正式獲頒騎士十字勳章。1945年4月2日,布倫訥向美軍投降。他在戰爭結束後獲釋,隨即遷往卡爾斯魯厄(Karlsruhe)居住並於1954年2月14日逝世。
作為一名專業的炮兵和警官,他在體育方面非常優秀,特別擅長跑步和滑雪。在卡林西亞(Carinthia)和上施蒂里亞(Styria)參加進行反游擊作戰時,他的軍事才能給予當地的黨衛隊兼警察領袖很大幫助。他1935年結婚,後與妻子離異。他的前妻後來嫁給了迪特里希。希姆萊此人非常擔心公眾的蜚短流長,但他一直與布倫訥和迪特里希保持著朋友關係。1943年1月,布倫訥再婚。在兩次婚姻中,他一共育有3個女兒。
附註:
1933年國防軍對州警正式實施軍事化並派遣陸軍軍官作為其訓練協調員。1935年3月中旬,就將州警(“赫爾曼·戈林將軍”團除外)正式劃歸陸軍的問題舉行了為期一周的討論。隨後,州警的控制權由內政部長移交到陸軍總司令部,其原有警察職能由防衛警察(Schutzpolizei)和國家地方警察(Gendarmerie)接管。兩個月後,移交工作完成。1935年8月,州警警官被授予同等的陸軍軍銜。由於州警主要被陸軍所控制,因此其中的黨衛隊官員很少;相反,防衛警察則擁有很多黨衛隊軍官。
納粹黨黨籍編號:3 460 685
黨衛隊隊籍編號:307 786
晉升:
黨衛軍中將:1944年3月15日
警察中將:1944年1月1日
黨衛軍少將:1942年1月30日
警察少將:1942年1月30日
黨衛軍大校:1941年11月9日
黨衛隊旗隊長:1939年8月15日
防衛警察上校:1939年4月20日
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938年9月11日
防衛警察中校:1936年
州警少校:1935年
任職:
黨衛軍第6“北方”山地師師長(1944年9月1日-1945年4月3日)
“戈特貝格”戰鬥群指揮官(1944年7月23日-9月1日)
“普魯茨曼”戰鬥群軍事顧問(1944年6月-7月)
烏克蘭治安警察司令(1943年12月-1944年7月23日)
黨衛隊和警察“阿爾卑斯地區”高級指揮部反游擊行動指揮(1943年1月-年底)
黨衛軍“西北”戰區司令(1941年11月1日-1942年2月6日)
勳章及獎勵:
騎士十字勳章:1944年12月31日
金質德意志十字勳章:1944年6月16日
1914年一級鐵十字勳章1939年飾版:1941年8月17日
1914年二級鐵十字勳章1939年飾版:1941年8月4日
一級戰功十字勳章:1944年
二級戰功十字勳章:1940年
金質戰傷章:1941年9月27日
一戰銀質戰傷章
步兵突擊章:1944年5月16日
前線戰鬥員榮譽十字勳章
普魯士二級金質從軍章
一級奧爾登堡服務十字獎章
二級奧爾登堡服務十字獎章
二級附劍巴登騎士十字勳章
銀質巴登“卡爾·弗雷德里希”服役獎章
警察資歷章
黨衛隊資歷章
二級德意志奧林匹克運動會章
金質帝國體能章
銀質德意志騎師章
黨衛隊全國領袖賜劍
黨衛隊骷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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