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卡斯特集團憑藉其技術和經驗奠定了其在歐洲市場的領導地位。遍布全法和海外的十個生產基地賦予卡斯特莊園無比的產能,客戶的需求能在最短時間給與滿足。
產品介紹
卡斯特美露高級乾紅葡萄
卡斯特卡萊爾
卡斯特卡梅拉
卡斯特凱羅爾
卡斯特凱馬
卡斯特康奈安
卡斯特克洛斯
卡斯特威爾瑞
發展歷程
建莊雖已有幾百年歷史,但是成立單獨的品牌管理企業卻時間不長。
法國卡斯特集團於1949年由卡斯特4兄弟創立於法國波爾多。起初是一家葡萄酒貿易商, 從五六十年代起逐漸發展, 建立了灌裝工廠,七八十年代開始收購葡萄園。
自1988年集團繼續擴張, 併購了尼古拉(Nicolas)公司。1992年初, 卡斯特收購其在葡萄酒市場的主要競爭對手--法國葡萄酒公司(法國業內第二), 1999年,收購維基尼莊園公司--一家致力於在國際市場銷售高檔葡萄酒的公司。與此同時,卡斯特在法屬非洲開發啤酒和軟飲料市場。
1990年,集團收購BGI(國際飲料冰淇淋公司),占領大部分非洲市場。 1993年,集團在第三領域—飲用水領域繼續擴張,占據了礦泉水市場的主導地位(法國第三大礦泉水集團)。
莊園特色
卡斯特集團葡萄酒公司擁有:
-波爾多地區12座酒莊
-普羅旺斯海岸1座酒莊
-6個灌裝中心
-2個覆蓋全法國的物流中心
-2200名雇員
-7億2千4百萬歐元銷售額
合作內容(項目的介紹)
優勢
卡斯特是法國五大酒莊的其中之一,通過對整個流程的監控,從生產到銷售,卡斯特莊園成功地在飲料行業積累了獨一無二的經驗,保證向其合作夥伴提供全系列的產品和周到的服務。 自創立伊始,卡斯特莊園即立足全球,通過其三大核心產業, 向客戶提供全方位的專業服務。 卡斯特莊園授權深圳大都在中國大陸獨家使用其“CASTEL” 卡斯特(酒),經銷相關品牌的葡萄酒。
特點
1,分級制度:法國葡萄酒是世界上率先實行葡萄酒質量等級制的國家,它以原產地控制命名葡萄酒為特點,自1935年起在全法國實行了法定產區葡萄酒命名制(AOC),這項工作要經國家機構“法國葡萄酒命名研究所”嚴格調查和感官分析後才以質量而命名,從法律上保證和規範葡萄酒的質量和行業發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質量分級管理制度,並作為基本的標準已經推廣套用到全世界。
2,地位:卡斯特莊園葡萄酒在超過幾百年發展中,已經發展為法國第一世界第二的葡萄酒製造者,為費者提供來自世界最有釀酒傳統的波爾多地區3500多種葡萄酒,讓消費者品嘗到純正法國葡萄酒的醇香,並感受到擁有法國卡斯特莊園葡萄酒的美妙。
3,釀造工藝:原料→除梗破碎→浸漬發酵→分離→(自流酒 分離) 壓榨酒→ 蘋果酸乳酸發酵→ 貯存澄清→冷凍→除菌過濾→灌裝→窖存→成品
4,感官標準:
色澤:紫紅、寶石紅等
香氣:具有純正、優雅怡悅和諧的果香與醇香。
口味:具有純淨、優雅的口味,酒體完整。
風格:典型、突出、明確。
5,莊園特色:
典型:就是葡萄酒的風格,不同地方所產的葡萄酒都有各自特點。
和諧:優質葡萄酒必須具備的呈味物質和呈香物質之間合理的比例。
肥碩:指具有一定酒精度的葡萄酒,酒精度<10%(v/v)的葡萄酒,不會具有肥碩特徵。
柔弱:葡萄酒缺乏筋骨和醇濃性,柔弱主要用於描述酸度過低的葡萄酒,只有甜味。
瘦弱:由於酸度過高而引起的感官特徵。
淡弱:酒度低,口味淡的葡萄酒,另外香氣也淡。
醇厚:酒度高但平衡和諧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