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占編不入編”
附例1:我通過考試考上了但第一家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但是單位配置工資和個人待遇時候卻發現和普通事業人員不一樣。請問我也是通過考試上來的,為什麼不能享受和他們一樣的待遇。 你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是一項人事管理制度,占編不入編是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分別是兩個不同管理部門的職能。至於待遇的不同。各地情況不一樣,具體可以諮詢。
1、第一個問題請諮詢市編辦
2、第二個問題: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如招考單位已與你簽訂了聘用契約,且辦理了入編手續,你即為事業單位占編聘用入編人員。假如不辦理入編手續,那就大大不一樣了。
目前這個情況比較普遍,用人單位急需人才,而人才批准納入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市區縣級主管單位隨便說了算。層層審核畢竟是很麻煩的。這樣就衍生了勞動人事部門聯合一起招聘工勤類的人員,以滿足對口的需要。這樣一來本單位假如是5個編制的位子,如果在職的在編的是4人。而你是通過這種類型進來的人才,那就是工勤編制的。其實說白了就是契約制。而你就定了那個空編位置了。但是上級主管部門在審核各單位的編制配備情況是以人頭來算的。這樣一來 ,你就是屬於那種占編不列編制的尷尬境界了。
其實這種情況是不合理且很沒有道理的,因為這類人員也是通過正規考試納入管理的,是需要享受和普通事業編制的人員一樣的待遇的。如果是正規工勤編,那是沒說的,但要是那種類比契約招去的,既不是工勤類,也非事業類的,但你就處境難受了 ,工資上不去,待遇也不高。
具體還是諮詢當地主管部門給予答覆吧。